危險的意義 - 人生的道路~~ - 維基知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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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危險」之定義若僅為「危害性危險」者,乃屬為「狹義危險」;倘「危險」之定義除包括「危害性危險」外,尚包括「財務性危險」者,則為「廣義 ... 人生的道路~~做自己就好了~ 帳號: 密碼: WePortfolio 關於我 生活札記 生活歷程 維基知識 相簿 資源中心 登入 功能建立新文章全部文章熱門文章統計資訊進階功能導覽危險的意義危險因素危險的分類保險的意義保險成立的要素保險的分類主力近因原則保險代位原則損失分擔原則保險費的種類保險費率釐訂的原則保險業務的經營原則保險財務經營概說保險業之資金來源再保險的意義最近平台活動沒有任何活動 搜索 個人工具 Views 文章 歷程 危險的意義 FromWisdomMasterWiki Jumpto:navigation,search 危險的意義    我們的日常活動當中,無時無刻伴隨著各種不確定性(Uncertainty)。

吾人的生命及身體自從出生開始即必須面對生、老、病、死等不確定性事件的威脅;財產可能因為災害的發生或人為的惡意行為等不確定性事件的發生而遭受損害;但吾人亦可能在股市、期貨或房地產投資中,因不確定事件的發生而虧損或獲利。

由此可知,不確定性事件的發生,其結果可能造成損失,亦可能因此產生獲利,吾人將不確定性事件的發生,其結果只會產生損失或不損失者歸納為「危害性危險」(Hazardrisk);倘不確定性事件的發生,其結果可能產生損失但亦可能產生獲利者,則可歸納為「財務性危險」(Financialrisk)。

 針對「危險」之定義若僅為「危害性危險」者,乃屬為「狹義危險」;倘「危險」之定義除包括「危害性危險」外,尚包括「財務性危險」者,則為「廣義危險」。

 危險(Risk)有譯為「風險」者,但是無論稱為「危險」或「風險」,其在定義上均有多種解釋,例如: 1.         損失發生的不確定性。

2.         某種不利於人或不為人所期待之意外事故或損失發生之可能性。

3.         對於在主觀上屬於「不確定性」的客觀衡量。

4.         實際結果與預期結果產生偏差的情況。

   上述定義中,前二項定義屬於「狹義危險」,其危害的對象以威脅健康、安全及財產等危險為主,此等危險在本質上只有損失之可能,而無獲利之機會,其屬於純粹危險(Purerisks);後二項定義則屬於「廣義危險」,此等危險除包括「狹義危險」外,尚包括源自於市場危險(Markerrisk)的投機性危險(Speculativerisk),其在本質上或有損失之可能,但亦有獲利之機會者,例如:價格波動危險、流動性危險等均屬之。

   保險理論的領域中,對於「RISK」一辭之概念,過去係著重在探討「狹義危險」,惟因近代各種經濟活動,對於「廣義危險」之探討與運用與日俱增,其在保險相關領域中亦已可見。

例如,我國保險法中即已可見「危險」及「風險」並存與法條中。

根據保險法的精神,「危險」(狹義危險)一辭係運用於保險之業務經營上,而「風險」(廣義危險)一辭則運用於保險之財務經營上。

 根據前述定義,吾人可以歸納出危險成立之要件有三項。

倘同時成立三項要件者,則該項事件即是具有危險;倘缺少其中任何一項要件者,則非具有危險。

茲將危險成立之要件,分述如下 (一)  須有不確定性之特質  所稱「不確定性」之意涵包括:(1)是否發生不確定;(2)何時發生不確定;(3)發生的狀況不確定;(4)產生的結果不確定。

倘某「事件」的發生符合其中一項(或以上)之「不確定性」時,該項「事件」即具有「不確定性」的特質。

  (二)  對於財務的影響,需與預期狀況產生差異  危險的發生必須對於財務上產生與預期狀況發生差異的影響,不論該項差異為正值(盈)或負値(虧)均是。

  (三)  事件之發生,必需屬於未來  事件的發生必須是具有未來性,對於已經發生的事件,縱使該事件將會產生損失,但因屬於已經確定之事件,而非具有不確定性,故不能稱為危險。

  取自"http://eportfolio.lib.ksu.edu.tw/~4960S093/wiki/index.php/%E5%8D%B1%E9%9A%AA%E7%9A%84%E6%84%8F%E7%BE%A9" 最後更改01:582010年一月26日. 本頁面已經被瀏覽2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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