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事短評| 元照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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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者,債權受侵害尚有其他救濟管道,例如:民法第184條第1項後段及第2項。

因此,挖斷電纜案中,加害人侵害電力公司之電纜所有權,電力公司之用戶為數眾多 ...   回元照首頁 登入‧加入會員  | 購物車 |  購書服務 |  會員專區 |  會員Q&A |  書店公告 |  教師資源 |    sitemap  書名 書號 作者 課程名稱 課程品號 出版社 適用範圍 雜誌館 月旦法學雜誌 月旦法學教室 裁判時報 月旦實務選評 月旦律評 月旦民商法雜誌 月旦財經法雜誌 月旦會計財稅 月旦醫事法 圖書館 元照讀書館 元照電子書 月旦知識庫 月旦品評家 新書閱讀 研討會新訊 時事短評  2022年  2021年  2020年  2019年  2018年  2017年  2016年  2015年  2014年  2013年  2012年  看更多2018年時事短評 發佈日期:2018/02/09 815全台大停電──侵權行為與純粹經濟上損失 【法領域】 民法第184條 【關鍵詞】 侵權行為、權利、利益、純粹經濟上損失 【背 景】   2017年8月15日中油之承包商為了更換台電大潭電廠計量站控制系統電源供應器,作業時未依照一定SOP流程為之,導致控制系統陸續出現異常訊號,電動閥自動關閉,值班人員雖於嗣後操作下指令開啟電動閥並將電動閥開啟供氣,但仍導致全台大停電。

經濟部統計轄下工業區損失狀況,其中加工出口區與工業局所轄管工業區直接損失、停工及間接損失約8,800萬元。

【焦點檢視】   815全台大停電,因中油承包商誤觸系統關閉電動閥導致大停電,造成許多工業區或店家無法營業之損失。

815全台大停電後,請求賠償的聲音四起,但因停電受損害之店家、工廠等,是與台電成立供電契約,然與誤關系統的中油(以及中油之承包商)間並無契約關係,顯然無法以契約之債務不履行據以請求損害賠償。

因此,需近一步思考的是,得否訴諸侵權行為(特別是民法第184條第1項前段規定)請求因停電所造成之損失。

此問題的核心,即民法第184條第1項前段之權利是否包括此種「非所有權侵害所產生之損害」?以下本文簡要分析之。

一、侵權行為保護客體 (一)立法模式:區別保護   民法第184條包括三種請求權基礎,其立法模式仿效德國法,區分「權利」及「利益」而為不同之保護。

民法第184條第1項前段所保護之客體限於「權利」(即「絕對權」),同條第1項後段及第2項則保護「權利」及「利益」。

純粹經濟損失(或稱純粹財產損害),係指非因人身或所有權等權利受侵害而產生的經濟或財產損失,例如:因隧道發生車禍阻斷交通而致他人受困不能上班、交貨、簽約等而受有財產損失。

(二)挖斷電纜案   德國法上著名之挖斷電纜案,電纜所有人得以「權利(所有權)」受侵害為由,依侵權行為規定向加害人請求損害賠償。

但有疑問的是,與電力公司簽訂供電契約之用戶就所受的損害,尤其是因未供電而受純粹經濟上之損害,得否向加害人依侵權行為請求損害賠償?此部分則有疑義。

該問題核心,可具體化純粹經濟上損失是否為侵權行為之保護範圍(特別是民法第184條第1項前段規定)?   首先,民法第184條第1項前段所稱「權利」,原則上不包括「債權」。

理由是:債權不具有公開性,第三人無從由外部知悉究竟何人與他人有債權債務關係,既然無法預見,則不應使加害人漫無目的的負損害賠償責任。

再者,債權受侵害尚有其他救濟管道,例如:民法第184條第1項後段及第2項。

因此,挖斷電纜案中,加害人侵害電力公司之電纜所有權,電力公司之用戶為數眾多,使加害人負因未供電而受之純粹經濟上損失,顯非合理,故應予以限制其責任範圍。

二、結論   815全台大停電中,台電的用戶因中油承包商誤關系統導致停電而造成之損失,屬於非所有權侵害所產生之損害,即純粹經濟上損失。

用戶僅與台電公司有契約關係,若停電不可歸責於台電公司時,用戶無法依債務不履行規定請求向台電請求損害賠償。

因此,得否依民法第184條第1項前段向中油(或其承包商)請求損害賠償即成關鍵。

本案中,台電用戶並未受有所有權之侵害,僅因台電未供電而受有無法營業或生產等損失,依民法第184條第1項前段之保護客體僅限於「權利」,不及於純粹經濟上損失之「利益」,故原則上無法依此請求賠償。

然若中油承包商構成故意以背於善良風俗之方法加損害於他人,或違反保護他人之法律而侵權時,則用戶得依民法第184條第1項後段及第2項請求。

【必讀文獻】 1、邱琦,締約過失與純粹經濟損失,月旦裁判時報,58期,2017年4月,42-51頁。

2、葉啟洲,純粹經濟上損失在臺灣侵權行為法上的保護──以最高法院相關裁判為中心,月旦法學雜誌,241期,2015年5月,47-76頁。

(本文已授權收錄於月旦知識庫及月旦系列電子雜誌Ewww.lawdata.com.tw)  看更多2018年時事短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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