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DSC002T0002-小型可燃 ... - 勞動部勞動及職業安全衛生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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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DSC002T0002-小型可燃及易燃性物質容器之火災預防技術 介紹製造特製之超大型多用途商業用容器不在本文討論範圍內。

易燃液體(閃火點低於100° F或37.8℃)可區別於NFPA 30當中閃火點高於100 ° F或37.8℃之可燃液體。

(1)液體由NFPA分為兩種,定義如下:易燃液體(flammable liquid):閃火點低於100° F(37.8℃)且蒸氣壓在100° F時不超過40 psi,即I級液體,I級液體又可分為:可燃液體(combustible liquid):閃火點等於或高於100° F並低於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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