邏輯論證- 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 - Wikiped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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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邏輯中,論證是基於叫做前提的一組斷言,證明叫做結論的斷言的真實性的嘗試。

演繹和歸納推理的證明過程形成了論證,並假定了某種交流方式,它可以是書寫的文本、演講或交談。

一般的,哲學和科學論證也常使用溯因論證和類推論證。

論證可以是有效的或無效的,儘管如何確定論證是這兩個範疇中的某一個,自身也經常是大量討論的對象。

非形式的,你可能期望有效的論證是強制性的,在它有能力使人信服結論的真實性的意義上。

但是,這樣的有效性標準是不充足的甚至是令人誤解的,因為這更多的依賴於構造論證的人的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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