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定臺中市殯葬管理自治條例 - 臺中市政府主管法規共用系統 ...

文章推薦指數: 80 %
投票人數:10人

,不得再行土葬。

第二十四條公立火化場將屍體火化後,骨灰應速予裝罐,並由家 屬或火化申請人 ...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臺中市(以下簡稱本市)為改善轄內殯葬文化,加強殯葬服務業         、殯葬設施之設置管理,合理有效利用土地資源,特制定本自治         條例。

第二條 本自治條例之主管機關為臺中市政府(以下簡稱本府)民政局,並         委託臺中市各區公所(以下簡稱區公所)及委任臺中市生命禮儀         管理所(以下簡稱生命禮儀管理所)執行。

        



請為這篇文章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