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稱「自衛反擊」 國軍放棄第一擊? | 軍事| 要聞| 聯合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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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防部將「國軍經常戰備時期突發狀況處置規定」中的「第一擊」,改稱為「行使自衛反擊權」,有軍中人士不解,認為是抄襲中共用語,也有退將認為此舉放棄第一擊;但有學者認為,此舉有助於釐清長期的模糊概念,特別是在面對中共採取「灰色地帶衝突」準軍事手段時,「還擊」的定義具有高度正當性,釐清相關規範,可給予一線人員、指揮官明確的判準依據,提高士氣與應處能力。

軍中人士表示,國軍現行戰備規定與突發狀況處置規定並沒有「自衛反擊」這種名詞與說法,而這個名詞中共經常使用,如我方稱「懲越戰爭」,中共則以「對越(南)自衛反擊」名之。

前空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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