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品裁罰講習 - 新北市毒品防治辦公室- 新北市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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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11之1條第2項 ... 罰鍰及毒品危害講習,由查獲地之直轄市、縣(市)警察局裁處。

毒品危害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 ... 我曾經請假過,要如何再報名上課. 按Enter到主內容區 Menu ::: 服務專區 PublicServiceArea 毒危中心個案服務及藥癮醫療資源手冊 戒毒服務 生活協助 宣導活動申請 毒品裁罰講習 戒毒成功專線 0800-770-885 [請請你-幫幫我] 行政專線 02-2257-0380 服務時間:週一至週五 早上08:30~12:30 下午13:30~17:30 毒危中心個案服務及藥癮醫療資源手冊 戒毒服務 生活協助 宣導活動申請 毒品裁罰講習 毒品裁罰講習 NewTaipeiSubstanceAbuseControlOffice 首頁 服務專區 毒品裁罰講習 毒品裁罰講習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11之1條第2項 無正當理由持有或施用第三級或第四級毒品者,處新臺幣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鍰,並應限期令其接受4小時以上八小時以下之毒品危害講習。

毒品危害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講習辦法第2條 罰鍰及毒品危害講習,由查獲地之直轄市、縣(市)警察局裁處。

毒品危害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講習辦法第3條 毒品危害講習,由查獲地之直轄市、縣(市)衛生主管機關辦理之。

若您因持有或施用第三級或第四級毒品(常見K他命、無處方安眠藥、鎮定劑等)被查獲,警察局將針對您的行為,裁處罰鍰及參加講習的處分,處分書會以掛號郵件寄達戶籍地址或通知領取,同時將您的處分書交給衛生局,由衛生局辦理毒品講習。

  參加講習後就不用被關了嗎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11條第5、6項 持有第三級毒品純質淨重五公克以上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二十萬元以下罰金。

持有第四級毒品純質淨重五公克以上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十萬元以下罰金。

若是製造、運輸、販賣、意圖販賣、強暴脅迫他人施用第三級或第四級毒品等行為,本屬刑罰行為;若持有或施用施用第三級或第四級毒品,依前段所述,須參加毒品講習。

然而,法律也明確規定,若持有純質淨重20公克以上之第三級或第四級毒品,將被歸類為刑罰行為,且無法進入觀察勒戒,而是要直接面對監禁的處罰。

  刑事訴訟法第253條之1 所犯為死刑、無期徒刑或最輕本刑3年以上有期徒刑以外之罪,檢察官參酌刑法第57條所列事項及公共利益之維護,認以緩起訴為適當者,得定1年以上3年以下之緩起訴處分。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17條 供出毒品來源,因而查獲其他正犯或共犯者,減輕或免除其刑。

在面對監禁處罰,仍有被判處緩起訴或減輕、免除其刑的機會。

  關完就不用參加講習了嗎 目前法律並未規定,因持有純質淨重20公克以上之第三級或第四級毒品,而受有期徒刑執行者,能免去參加毒品講習之處分,因此,即使受到有期徒刑宣告或執行完畢,未完成毒品講習者,仍須依法完成講習之處分。

  要怎麼參加毒品講習 如果收到處分書,請參考以下處分書範例,您可以在處分書上找到講習資訊。

  不參加、不依通知時間參加,會怎麼樣呢 毒品危害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講習辦法第4條 本辦法所定應受裁罰與講習之對象,為依本條例第11條之1第2項規定應接受裁罰及講習者。

毒品危害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講習辦法第9條第2項 應受講習人無正當理由不參加毒品危害講習者,依行政執行法規定處以怠金。

行政執行法第30條第1項 依法令或本於法令之行政處分,負有行為義務而不為,其行為不能由他人代為履行者,依其情節輕重處新臺幣5千元以上30萬元以下怠金。

行政執行法第31條 經依前條規定處以怠金,仍不履行其義務者,執行機關得連續處以怠金。

依前項規定,連續處以怠金前,仍應依第27條之規定以書面限期履行。

但法律另有特別規定者,不在此限。

講習須由本人來參加,若未依規定參加毒品講習者,是會被額外罰錢的喔,請務必依規定前往指定地點上課。

  可以請假嗎 毒品危害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講習辦法第9條第1項後段 因病、服刑、受保安處分、動員機關之召集或徵集或其他正當理由,無法參加講習時,應於接獲講習通知後,由其本人或家屬檢具相關證明文件或其影本,向辦理講習機關(構)申請延期講習。

如果有請假的需求,請於講習3天前,填寫講習異動申請表(按我下載),備妥下列文件後,傳真至(02)2257-6453,並來電(02)2258-6090,確認傳真是否成功。

請假事由 所需文件 兵役、教召等 軍人服役證明、教召令等 服刑、觀察勒戒等 在監證明 病假 醫院乙種診斷證明書   可以換縣市上課嗎 同樣請於講習3天前,填寫講習異動申請表(按我下載),傳真至(02)2257-6453,並來電(02)2258-6090,確認傳真是否成功。

  我曾經請假過,要如何再報名上課 如果您有報名參加講習的需求,可撥打免付費毒品危害防制中心諮詢專線0800-770-885或來電(02)2258-6090,詢問有關上課事宜。

  整體醫療評估計畫 為提供裁罰講習受處分人多元醫療戒癮管道,新北市政府衛生局委託專業醫療機構,藥癮者進行醫療評估及檢查,使您可了解目前自身成癮狀況,若您願意接受且完成本醫療評估,可抵認講習時數4小時,有意願者請於規定講習日期前10日來電(02)22586090洽詢。

    裁罰講習結合線上課程 為增加裁罰講習受處分人之完課便利性,新北市政府衛生局結合「臺北e大數位學習網」,提供6小時線上毒品危害防制課程授課模式,若您有意參加此計畫請填妥「講習異動申請表」傳真至(02)22576453並來電(02)22586090確認傳真成功與否,資料不全者將不予受理。

電腦版-操作辦法(按我下載)手機版-操作辦法(按我下載)   其他問題 如果您想諮詢相關毒品問題,或是需要專人提供您心理或戒癮等方面的協助,歡迎撥打免付費毒品危害防制中心諮詢專線0800-770-885(市話、手機均免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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