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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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相辭典 有支 成唯識論八卷九頁云:愛取合潤能引業種及所引因,轉名為有。

俱能近有後有果故。

有處唯說業種名有。

親生當來識等種故。

二解 俱舍論九卷十一頁云:因馳求故,積集能牽當有果業;此位名有。

三解 大毗婆沙論二十三卷十四頁云:云何有?謂追求時,亦為後有起善惡業;是有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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