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志願士兵服役條例納入彈性服役年限之立法芻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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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美國志願兵役與再志願兵役役期為例,可依志願分為3年至6年。
一般而言,第一次入營服役士兵,最低服役役期為3年;而有關核子動力、電子與技術較為複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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