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別行政區主要官員 - 维基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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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特別行政區主要官員是香港主權移交後才出現的名詞。

根據《香港基本法》,是指特區政府中的所有司長、決策局局長,以及屬於部門首長的廉政專員、審計署署長、警務處 ... 香港特別行政區主要官員 香港政府職位 語言 監視 編輯 香港特別行政區主要官員是香港主權移交後才出現的名詞。

根據《香港基本法》,是指特區政府中的所有司長、決策局局長,以及屬於部門首長的廉政專員、審計署署長、警務處處長、入境事務處處長和海關關長[1]。

任免職務除由行政長官建議,還須得到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中央人民政府)批准[1]。

2002年開始實行之主要官員問責制只包括司長及局長,而作為香港公務員最高的常任秘書長職級雖然較部份部門首長為高,但不屬主要官員。

根據《基本法》第六十一條規定,香港特別行政區的主要官員由在香港通常居住連續滿十五年並在外國無居留權的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國公民擔任。

目次 1現任主要官員 2就任誓詞 3參考文獻 4外部連結 5參見 現任主要官員編輯 香港特別行政區現任主要官員[2] 司長 政務司司長 (懸空) 財政司司長 陳茂波 律政司司長 鄭若驊 決策局局長 環境局局長 黃錦星 勞工及福利局局長 羅致光 保安局局長 鄧炳強 運輸及房屋局局長 陳帆 食物及衞生局局長 陳肇始 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 邱騰華 發展局局長 黃偉綸 教育局局長 楊潤雄 公務員事務局局長 聶德權 創新及科技局局長 薛永恒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 曾國衞 民政事務局局長 陳積志(署理)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 許正宇 個別紀律部隊及獨立機關首長 廉政專員 白韞六 警務處處長 蕭澤頤 審計署署長 朱乃璋 海關關長 何珮珊 入境事務處處長 區嘉宏 就任誓詞編輯 “ 我謹此宣誓,本人就任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職位],定當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盡忠職守,遵守法律,廉潔奉公,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服務。

” 參考文獻編輯 ^1.01.1《香港基本法》第四十八條:「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行使下列職權:……(五)提名並報請中央人民政府任命下列主要官員:各司司長、副司長,各局局長,廉政專員,審計署署長,警務處處長,入境事務處處長,海關關長;建議中央人民政府免除上述官員職務;……」 ^GovHK香港政府一站通:香港特別行政區主要官員.www.gov.hk.2015-11-19.  外部連結編輯 香港政府主要官員參見編輯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題  香港主題  政治主題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組成人員、澳門特別行政區主要官員 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常任秘書長、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部門首長 高官問責制 取自「https://zh.wikipedia.org/w/index.php?title=香港特別行政區主要官員&oldid=716542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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