緩刑條件不一定更好難怪館長想撤銷緩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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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何種條件下被告可以獲得緩刑呢? 1. 宣告刑為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是罰金者。

2. 未曾因為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之 ... Skiptocontent CallUs:(02)2356-3392 Postpublished:2021-07-27 Postcategory:法律百科 館長陳之漢因公開罵吳宗憲「呷洨」等語,因犯公然侮辱罪遭判拘役58日得易科罰金、緩刑2年期間付保護管束,並向公庫支付10萬元,但今年6月初時,館長卻具狀表示希望撤銷緩刑,今天就來說明何謂緩刑?什麼情況下會被撤銷緩刑?何謂緩刑?簡單來說就是「暫緩執行刑罰」,當法院認為被告犯罪情狀輕微,認為以暫緩刑罰執行為適當時,便會在宣判時,給予被告2到5年的時間暫緩刑罰。

在何種條件下被告可以獲得緩刑呢?1.宣告刑為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是罰金者。

2.未曾因為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之宣告刑。

3.雖然被告曾經因為故意犯罪受有期徒刑以上的宣告刑,但是在執行完畢或是赦免之後,5年以內未曾因為故意犯罪受有期徒刑以上之宣告刑。

(參照刑法第74條第1項規定)緩刑可以要求被告履行附加條件嗎?按照刑法第74條第2項規定,法院可以斟酌被告的情形,在給予被告緩刑的同時要求被告履行負擔,所謂的負擔就是指法院額外要求被告要履行的事,例如:向被害人道歉、立悔過書、向被害人支付相當數額之損害賠償等等,這樣可以更有效達到改過自新之目的,同時也能兼顧保護被害人權益。

何種情況會被撤銷緩刑?刑法第75條「應」撤銷緩刑的狀況,主要緩刑前或緩刑中「故意犯罪遭判決6個月以上有期徒刑」。

第75條之1「得」撤銷之情形,除了緩刑前或緩刑中「故意犯罪遭判決6個月以下有期徒刑」、緩刑期內因「過失更犯罪,而在緩刑期內受有期徒刑宣告確定」之外,主要就是「未履行緩刑的附加條件且情節重大」。

本件館長被撤銷緩刑之理由是按照第75條之1第1項第4款規定,除館長主動請求撤銷緩刑外,因館長個人情況無法按時到地檢署報到,也沒有服從保護管束及執行緩刑附帶條件的意願,所以館長幾次不去報到,法院就可以判斷後裁定准許撤銷緩刑。

而以本件而言,館長遭判拘役58日,易科罰金為58,000元。

結果緩刑2年,條件是期間付保護管束(定期報到),並向公庫支付10萬元。

這……館長難怪想撤銷緩刑啊。

要注意的是,緩刑制度是為了讓犯罪者有改過自新的機會,以最人性化之方式回歸社會群體,但即便法官給予緩刑,還是要時時刻刻注意自身行為,不要馬上忘記教訓,否則仍然還是有被撤銷緩刑的可能。

撰文 ★ 王妤安 律師 Readmorearticles PreviousPost【轉載】全球風險與國際標準發展NextPost法律未規定者依「習慣」 民事裁判可能跟你想的不一樣 YouMightAlsoLike 通姦除罪等於鼓勵出軌嗎? 2022-01-28 至親人間蒸發 符合3條件法院將宣告死亡 2022-01-10 夫妻無法好聚好散 有這10理由可請法官判離婚 2022-01-08 近期文章 通姦除罪等於鼓勵出軌嗎? 快還我錢!──支付命令怎麼用 抱歉……你惹上大麻煩了 憲法訴訟提供人民司法救濟 還有5項重大變革 至親人間蒸發 符合3條件法院將宣告死亡 到法院出庭要分別呈報住、居所 原來有這差異 夫妻無法好聚好散 有這10理由可請法官判離婚 酒駕臨檢一定要配合嗎? 女性不得上大夜班違憲 恐引發另一場勞資大鬥法 夫妻離婚爭搶子女監護權 法官通常這樣判 兆宇觀點法律百科法律時事兆宇日常講座活動 Searchthiswebsi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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