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 - 消防法令查詢系統行動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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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中央主管機關認定儲存大量可燃物之場所天花板高度超過六公尺,或其他 ... 二)儲存棉花類、塑膠類、木製品、紙製品或紡織製品等易燃物品時, 每四公尺 ... 最新法令 法規類別 法規檢索 函釋(含執法疑義)及公告 回首頁 回電腦版 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 修正日期:102/05/01 檢視歷史法規 發布文號:台內消字第1100821034號 ※本法規部分或全部條文尚未生效,最後生效日期:111年07月01日 本辦法110.0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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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器,定義為未超過19 公升( 5 加侖)或是在常壓㆘ 裝盛可燃性液體. 之容器。在防護設備 ... (3) 對於易燃液體之標籤而言,標籤當㆗ 應有㆘ 列之字體:危險物品. ― 易燃― 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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