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謂先放後稅? - 財政部關務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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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acebook 先放後稅通關作業係指貨物進口時,依關稅法第18條規定應繳之關稅及保證金由海關自廠商提供之擔保額度內先行扣除,同時填發稅費繳納證後,即可先行驗放其貨物。
扣除之稅款如於稅費繳納證送達之翌日起14日內繳清,即可自動恢復額度再作循環使用。
該項作業,係將進口貨物應繳之稅、費先從擔保額度內扣抵,替代現金、保證金之繳納,海關先行將貨物驗放。
廠商可在貨物提領後,集中數筆稅單(送達之翌日起14日內)向指定之行庫一次繳納,較一般通關作業須逐筆往返銀行繳納之繳現方式,更為簡便,且不受銀行收款作業時間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