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規罰款】超商代收 - 臺中區監理所- 公路總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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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持違規單、裁決書(行政執行通知文書無法列印繳款單):可至以上4家超商,使用多媒體觸控螢幕(統一ibon、全家FamiPort、萊爾富Life-ET、OK便利商OK mart) 列印繳款單後至超 ...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首頁 線上申訴 常見問答 網站導覽 English 兒童版 關於本所 關閉選單 便民服務 關閉選單 監理業務 關閉選單 資料查詢 關閉選單 檔案下載 關閉選單 所屬單位 關閉選單 全站搜尋 搜尋 搜尋 進階搜尋 熱門關鍵字 機車駕照 過戶 汽燃費 行照補發 考照 選牌 報廢 住居所   主選單▼ 關於本所 便民服務 監理業務 資料查詢 檔案下載 所屬單位 ::: 首頁 / 便民服務 / 繳費e點靈 / 【違規罰款】超商代收 【違規罰款】超商代收 A- A A+ line facebook twitter plurk print 超商代收違規罰鍰(含違反強制險) 一、代收處所:統一、全家、萊爾富、OK等4家超商。

二、代收方式:※請記得索取繳費收據並加蓋店章,以備查詢。

持違規單、裁決書或行政執行通知文書印有3段式條碼:且未逾應到案日前,超商批次方式自動傳銷(每筆手續費6元)。

未持違規單、裁決書(行政執行通知文書無法列印繳款單):可至以上4家超商,使用多媒體觸控螢幕(統一ibon、全家FamiPort、萊爾富Life-ET、OK便利商OKmart)列印繳款單後至超商櫃檯繳納,逾期案件仍可辦理,超商即時傳檔銷號(每筆手續費13元)。

(請先確認列印之繳款單是否與欲繳納之資料相符,避免繳納錯誤)。

  三、具有下列情形者不得至超商繳納 申訴、肇事及扣件之案件。

需另裁處吊扣(銷)之案件。

違反處罰條例第12條、第13條、第15條第1項第2款及第5款、第16條第1項第5款、第17條、第18條、第18條之1、第20條、第21條、第21條之1、第23條、第24條、第26條、第27條第2項、第29條第4項、第29條之2第3項及第5項、第30條第3項、第31條第4項、第34條後段、第35條第1項至第5項及第7項、第36條第2項及第3項、第37條、第43條、第45條第2項及第3項、第54條、第60條第1項、第61條、第62條第1項、第4項及第5項。

未換牌之舊車號違規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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