純粹經濟損失、完整利益與民事責任的發展 最高法院判決的 ...

文章推薦指數: 80 %
投票人數:10人

王澤鑑,純粹經濟損失,民法第184條,侵權行為,凶宅,商品自傷,我國侵權行為法重要的發展在於肯定民法第184條第1項前段、後段及第2項,係規定三個侵權行為類型,各有不同的 ...   熱門:   首頁 臺灣期刊   法律   公行政治   醫學   財經   社會學   教育   其他 大陸期刊   核心   非核心 DOI文章 首頁臺灣期刊法律月旦法學雜誌202111 (318期) 查看詳細全文 篇名 純粹經濟損失、完整利益與民事責任的發展──最高法院判決的體系構成 作者 王澤鑑 中文摘要 我國侵權行為法重要的發展在於肯定民法第184條第1項前段、後段及第2項,係規定三個侵權行為類型,各有不同的適用範圍,保護法益、規範功能及任務,係三個獨立的請求權基礎。

實務上的爭議,主要在於適用民法第184條第1項前段時,如何區別權利或利益(純粹經濟損失)。

本文以侵權行為法上的純粹經濟損失為基礎,連結契約責任的履行利益、完整利益,重新檢視契約責任與侵權責任的競合(法條競合與請求權競合)體系化最高法院判決所建立的民事責任體系,以釐清實務上的相關爭議,並強化法之適用及民法的發展。

起訖頁 65-87 關鍵詞 純粹經濟損失、民法第184條、侵權行為、凶宅、商品自傷 刊名 月旦法學雜誌   期數 202111 (318期) 出版單位 元照出版公司 DOI 10.53106/1025593131805  複製DOI QRCode 該期刊-上一篇 憲法第22條與一般行為自由 該期刊-下一篇 監察院憲政轉型的契機與挑戰──以人權為核心   新書閱讀 最新講座 優惠活動 月旦品評家 .講座試聽 .影音商城 .執業進修 元照讀書館 .研討會新訊 月旦知識庫 .數位授權 .個人購點 .單位採購 月旦法律分析庫 月旦醫事法網 月旦會計財稅網 期刊數位服務 .DOI註冊 .電子期刊 .投審系統 .學術不端檢測 社群平台 .FB粉絲團 .元照Youtube 讀者服務 .圖書目錄下載 .購物說明 .團體訂購 關於元照 .元照簡介 .出版/授權合作 .廣告合作 讀者服務專線:+886-2-23756688 傳真:+886-2-23318496 地址:臺北市館前路28號7樓 客服信箱 Copyright©元照出版Allrightsreserved.版權所有,禁止轉貼節錄



請為這篇文章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