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點都不值得歡樂的《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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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十年》的chorus是寫有「十年之後我們是朋友還可以問候」,但倘若單憑這十數字而將全首歌理解為「再見亦是朋友」式的意思,則未免理解得過於片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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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一段日子沒有寫過歌詞鑑賞,忽然想起兩個多月前,湖南衛視《我是歌手3》決賽上韓紅與陳奕迅合唱的《十年》(《明年今日》國語版)。
那次「決賽級」的演出是頗受爭議的,播出後不但引起了拍子不對的疑雲,更被觀眾批評是將一首悲情歌當作賀歲歌來演繹。
儘管事隔兩月,但興之所至,我今日還是把它挖出來稍微鞭屍。
如果印象模糊,不妨先回味一下當時的「活潑」演出:
針對這個片段的評論和惡搞實不算少,我這篇文章倒是希望回歸基本,嘴嚼歌詞原來的意思。
我素來偏愛粵語歌詞,因為粵語有九聲,使入詞的限制比國語、英語、日語都更大,當聲調正確的粵語歌詞精準地嵌入了歌曲,情形就似拼上了一塊對的拼圖、鑰匙插進了對的匙孔,是天衣無縫的天作之合,不像國語歌詞般可以隨意替換幾組意思差不多的詞彙。
雖然如此,我在此還是破例論一次國語的《十年》,因為說到底它是林夕寫的好詞,而且更可憐的被韓紅團隊蒙上了一段黑歷史(笑)。
如果那兩個字沒有顫抖
我不會發現 我難受
怎麼說出口 也不過是分手
歌詞第一段相當平白,意思不必多說,用「分手難過」四字足可概括。
如果對於明天沒有要求
牽牽手就像旅遊
成千上萬個門口
總有一個人要先走
第二段,詞中的主角開始安慰難過的自己。
「如果對於明天沒有要求」,假如不在乎天長地久,愛情「就像旅遊」。
旅遊是怎樣的?與別人去旅行,途上一同吃、一同喝,回來後各自歸家;旅遊是快樂的,去完了,又回復到出發之前的生活——快樂過便夠了。
反正人與人之間的關係有「成千上萬」個出口,你不從這一個門口走,也可能從下一個門口走;你今日沒有離我而去,他朝也終將離我而去。
「門口」可以是人為的,也可以是命運的際遇,沒有講明,但無論如何,當走到生命的盡頭,也確實「總有一個人要先走」,所謂的天長地久畢竟是不存在的。
懷抱既然不能逗留
何不在離開的時候
一邊享受 一邊淚流
順應上面的推論,愛情「既然不能逗留」,不如就「在離開的時候」也好好「享受」,因為這趟「旅遊」總算曾快樂過。
至此,主角用了一堆樂觀的說話來自我安慰,但他是否真的能夠說服到自己呢?我認為他的安慰是不成功的,因為如果他真的做到那樣樂觀,他便犯不著「淚流」了。
這是理所當然的,後天添加的正向心理,難以敵得過發自本性的人類情感。
十年之前 我不認識你
你不屬於我 我們還是一樣
陪在一個陌生人左右
走過漸漸熟悉的街頭
到了副歌,是一堆謊言。
歌詞的主角無法壓抑悲傷的情感,唯有開始否認十年前有過那一段情。
縱然在記憶中,他與舊戀人並肩而行,但他就謊稱他們互不相識,只是各自站在「一個陌生人左右」。
撒謊的目的,是要讓自己忘記這積壓心頭已久的一段情,擺脫至今仍然殘留的困擾,作用有如《綿綿》中的「從來未愛你」。
「從來未愛你」當然是反話,若然不愛,則何須整首歌都反反覆覆的唱著我沒愛過你、我沒愛過你⋯⋯同樣,假若確實「我不認識你」,亦無須花上好幾句的篇幅來否定認識你這回事。
「走過漸漸熟悉的街頭」進一步揭示了謊言的端倪,這句是特別的一句,因為前面說的都是「不認識」、「陌生」,偏偏忽爾有街頭是「熟悉」的,形成了對比。
人可以欺騙自己,但環境與物證卻是誠實的,所謂物是人非,縱使如今愛人不在身邊了,但是每當經過某個街頭,他總是會記起他們曾經常常一起走過此地,要全盤否定舊情也變得絕非易事了。
如果他們真的只是陌生人,那一段又一段路過街頭的記憶又當如何解釋?
十年之後 我們是朋友
還可以問候 只是那種溫柔
再也找不到擁抱的理由
情人最後難免淪為朋友
十年之後的今日,他們不再是情人,而是朋友。
做朋友有甚麼不好呢?如果放得下,做朋友沒問題,問題卻是放不下。
從上面的分手難過、樂觀式安慰、否認相戀,聽眾大概可以明白主角是有多放不下。
他不甘於只做「朋友」,他依然眷戀「情人」的關係,但作為朋友,他今後只可以對那人作簡單的問候,「再也找不到擁抱的理由」,永遠不可以更親密多一步,否則便是超越了朋友應有的界線。
即使再喜歡,他必須時刻提醒自己「朋友」的身分,控制自己不去做出越界的行為。
直到和你做了多年朋友 才明白我的眼淚
不是為你而流 也為別人而流
一味否認自己的情感是無法獲得真正的解脫的。
歌曲來到結尾,終於有個比較像話的解脫。
故事的主角經過多年終有所領悟,不再否定愁緒,不再否定回憶,轉而承認曾為那人流淚,但同時亦看得開,明暸到那人其實不算甚麼,塵世間的離合本來就無可避免,只是在他命中湊巧出自那人。
《不來也不去》中的「誰亦難避過這一身客塵 但剛巧出於你」正好用來解釋「才明白我的眼淚 不是為你而流 也為別人而流」一句。
傳聞林夕因為十年前的親身經歷,寫作了《十年》這一首詞。
雖然《十年》的chorus是寫有「十年之後 我們是朋友 還可以問候」,但倘若單憑這十數字而將全首歌理解為「再見亦是朋友」式的意思,則未免理解得過於片面了。
林夕的歌詞常有表面樂觀的語句作反襯之用,其實只需貫乎上文下理來看,還是很容易掌握到正確大意的。
就像《再見二丁目》中的「原來過得很快樂,只我一人未發覺」,如果楊千嬅歡樂地演繹,恐怕不知道會像甚麼了。
不知道林夕本人有沒有聽過韓紅版本?如果有,他會有怎樣的想法?想像起來,我覺得好笑。
同一首歌,可用不同的方式來演繹,很難去咬定對與錯。
然而,要是用歡樂的方式來演繹悲傷的詞,就肯定是錯誤的,因為情感上走相反方向是離了譜。
韓紅在節目中透露,歌曲的改編是陳奕迅的建議。
我個人認為,以Eason平日的作風,他並非不可能做出這樣的事情來,只不過那場始終是韓紅的比賽,主導權在韓紅方的可能性比較大一點吧。
雖然如此,但也未必是韓紅本人的主意,有可能是她的團隊幹的。
改編成那個模樣,雖然奇特,但我明白的:不改得澎湃,怎麼有機會給韓紅大嗌?某歌唱節目,就是專門演示X嗌的嘛。
最後送上高登仔的改詞諷刺作品:
《韓紅今日》 - 原曲:明年今日
詞:高登眾巴打
歌:龜先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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