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測值「剛好」0.25辯稱有誤差法院不採信仍判他4月| 法律前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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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徐姓男子酒駕測出呼氣值每公升0.25毫克,「剛好」達到刑法公共危險門檻,他辯稱0.25是臨界值、有誤差,想重測被拒絕等,檢方以法律明文達0.25無誤差值可言,法院審酌,該酒測器在有效期限、次數內,而徐坦承酒後駕車,客觀上數字也達標,依公共危險罪判他4月,可上訴。

檢警調查,徐男(50歲)今年7月15日在餐廳喝600CC的啤酒開車上路,行經龜山區南祥路被警方攔查,測得呼氣值每公升0.25毫克,依公共危險罪嫌送辦。

徐坦承酒駕但矢口否認公共危險,辯稱第一次吹沒有數據,警察要他再吹一次是0.25,他認為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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