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譯原文書習題進行解答獨立出版之疑義? - 著作權筆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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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2◎依原文書上的習題,另行進行中文翻譯及解答獨立出版,由台灣的作者就習題自行作物理觀念的詮釋、評論及應用到台灣科學教育上的看法等,是否成為衍生著作? 著作權筆記 回首頁 訂閱電子報 作者介紹 站內  大哉問 單元選單: 大哉問 時事分析 著作權觀念漫談 著作權法逐條釋義 著作權集體管理條例逐條釋義 原住民族傳統智慧創作保護條例 日本著作權法中譯本 判決評析 演講影音 認識智慧財產權 營業秘密法(法令) 營業秘密法(論文) 營業秘密法(判決) 著作權法制 曉庵隨筆 法令條約 相關論文 討論園地 翻譯原文書習題進行解答獨立出版之疑義? 作者:章忠信 972◎依原文書上的習題,另行進行中文翻譯及解答獨立出版,由台灣的作者就習題自行作物理觀念的詮釋、評論及應用到台灣科學教育上的看法等,是否成為衍生著作?原文書著作權人認為是把原書內容當作我們新書的基礎,要求比照使用整本書的內容付費進行授權,是否有理? 依原文書上的習題,另行進行中文翻譯及解答獨立出版,應該是原文書的衍生著作,即使是由台灣的作者就習題自行作物理觀念的詮釋、評論及應用到台灣科學教育上的看法等,均不能改變此一事實。

從中文解答之著作權人立場言,若是引用原文書之觀念而非表達,原文書所要傳達的觀念,依著作權法第十條之一,根本不受著作權法保護,而縱使使用部分表達,也有著作權法第五十二條的合理使用空間,均不必獲得原文書著作權人的同意, 然而,由於在行銷上一定要表明中文解答是依原文書上的習題進行解答,才會有市場價值,且若解答原文書習題不是以原文書內容為基礎,對讀者而言無使用價值,對原文書作者而言,會擔心中文解答亂作詮釋,也不可能接受,故原文書的著作權人認為解答原文書習題,是把原文書內容當作新書的基礎,理論上並無不對。

如果中文解答中不列出完整的原書習題,只留下題號與頁數(如「請參見原書中文版第x頁第y題」),其他部分仍是作者的原創,也無從避免是衍生著作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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