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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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是中華民國的最高立法機關,同時為中華民國國會,簡稱立院。
其前身為民國初年立法機構之衆議院(1913年-1925年)。
國民政府時期以恢復法統爲由,立法院於民國17年(1928年)成立於南京[2]。
最初為國民政府的附屬機關,民國37年(1948年)因應行憲而在制度上脫離行政權,成為正式的議會機關。
現在是一院制之議會,設有113個席位。
1992年(民國81年),立法院開始全面定期改選至今。
現任之第十屆立法委員於2020年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