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苗接種證明以及新冠肺炎康復證明相關規定修改(自2021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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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境德國針對陰性檢測證明、疫苗接種證明以及新冠肺炎康復證明相關規定修改(自2021年12月23日起) · 陰性檢測證明: 1. 核酸檢驗(PCR, LAMP, TMA):新冠 ... 網頁導覽與服務 直接前往: 内容 主選單 搜尋{0} 我們使用cookies. 本網頁使用cookies,以提供最好的服務。

同意 開始搜尋 WillkommenaufdenSeitendesAuswärtigenAmts 内容 陰性檢測證明: 疫苗接種證明: 新冠肺炎康復證明: 搭乘飛機入境德國的6歲(含)以上旅客,須提供陰性檢測證明或疫苗接種證明或新冠肺炎康復證明。

相關規定如下: 陰性檢測證明: 1.     核酸檢驗(PCR,LAMP,TMA):新冠病毒採檢時間點,必須於飛機起飛前48小時內進行。

或 2.     抗原快篩(Antigentest):新冠病毒抗原採檢時間點,必須於入境德國前48小時內進行。

如果抗原快篩檢測符合世界衛生組織WHO建議的門檻標準,那麼抗原快篩可被接受。

請注意,抗體檢測是不被接受的。

這項檢測和提供陰性檢測證明的義務,亦適用於德國境內國際機場轉機之旅客。

自新冠肺炎變異株流行地區入境德國者,一定必須要進行核酸檢驗(PCR)。

自前述流行地區入境德國者,只提供抗原快篩(Antigentest)或新冠肺炎康復證明或疫苗接種證明是不夠的。

更多關於在台灣進行檢測的資訊,您可逕自瀏覽衛生福利部疾病管至署(CDC)網站。

  疫苗接種證明: 疫苗的種類,必須經由歐盟相關單位認可。

目前僅四種疫苗符合這項條件(AZ、BNT、Moderna及Johnson&Johnson)。

未來,若有其他疫苗獲得歐盟認可,將陸續列入名單中。

請參考相關英文網站。

另,須完成完整接種疫苗14天後,才可入境德國。

由於不同疫苗接種次數不同,皆須完整接種。

(AZ、BNT及Moderna須接種二劑,Johnson&Johnson接種一劑)。

入境時,您必須出示歐盟數位疫苗護照或是其他疫苗接種證明文件。

您可提供電子檔或書面證明。

接種證明須以下述語言之一紀錄,德文、英文、法文、義大利文及西班牙文。

疫苗接種證明內容須包含下列資訊:-接種人之個人資料(姓名及出生日期)-接種日期,以及疫苗接種次數-疫苗名稱-須特別載明該疫苗用於預防Covid-19-疫苗施打人員或機構之姓名及地址-疫苗施打人員或機構須於接種證明用印,以書面或數位形式提供;若因行政流程無法提供,疫苗施打人員或機構必須透過其他適當的方式來確認此證明,最好是透過政府機構之官印來確認 新冠肺炎康復證明: 新冠肺炎康復者,亦須施打一劑新冠疫苗。

同時康復者必須要出具證明,證明在施打疫苗前就已感染新冠肺炎。

可提供PCR核酸檢測陽性證明來證明。

康復證明須以下述語言之一紀錄,德文、英文、法文、義大利文及西班牙文,可接受書面證明文件或數位證明。

更多相關資訊,您可點選德國内政部相關網站(英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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