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國家機密人員應行注意事項」宣導資料 - 公平交易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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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涉及國家機密人員應確實遵守相關法令規定,不得從事妨害國家安全或利益之活動,應注意維護國家機密,嚴防洩漏我方重大公共建設、 ... 本會服務中心專線 (02)2351-7588轉 380 (02)2351-0022 南區服務中心專線 (07) 723-0022 傳銷事業報備名單服務信箱常見問答 一、涉及國家機密人員出境,應依國家機密保護法施行細則第32條第2項規定向(原)服務機關或委託機關提出申請,如進入大陸地區,並應依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下稱兩岸條例)等相關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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