親等表 - 臺中市大里區戶政事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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稱旁系血親者,謂非直系血親,而與己身出於同源之血親。

民法第968條:血親親等之計算,直系血親,從己身上下數,以一世為一親等;旁系血親, ... 按Enter到主內容區 親等表 返回 ::: 現在位置 首頁 >其他資訊 >親等表 友善列印 回上一頁 分享 Facebook Twitter LINE 民法第967條:稱直系血親者,謂己身所從出或從己身所出之血親。

                 稱旁系血親者,謂非直系血親,而與己身出於同源之血親。

  民法第968條:血親親等之計算,直系血親,從己身上下數,以一世為一親等;旁系血親,從已身數至同源之直系血親,再由同源之直系血親,數至與之計算親等之血親,以其總世數為親等之數。

民法第969條:稱姻親者,謂血親之配偶、配偶之血親及配偶之血親之配偶。

民法第970條:姻親之親系及親等之計算如左:一血親之配偶,從其配偶之親系及親等。

二配偶之血親,從其與配偶之親系及親等。

三配偶之血親之配偶,從其與配偶之親系及親等。

  檔案下載(或附件) 姻親(血親之配偶)之親系及親等圖.pdf pdf 63KB 姻親(配偶之血親)之親系及親等圖.pdf pdf 64KB 姻親(配偶之血親之配偶)之親系及親等圖.pdf pdf 308KB 血親之親系及親等圖.pdf pdf 63KB 市府分類: 戶籍兵役 最後異動日期: 2019-04-26 發布日期: 2016-04-11 發布單位: 臺中市大里區戶政事務所 點閱次數: 3543 至頁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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