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願士兵不適服現役賠償辦法 - 行政院公報資訊網- nat.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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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考評期間,自核定起役之日起,不得逾六個月。

志願士兵於接受基礎訓練時,應填具志願書,志願履行甄選簡章所定之最少年限及 ... ::: 首頁 設為首頁 網站導覽 下載專區 常見問題 English 關於公報 公報瀏覽 公報查詢 網路資源 會員專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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