場地借用說明 - 長榮中學
文章推薦指數: 80 %
五、外界租借場地如需本校支援工作人員,人員費用每半天(4小時計) 800元,請租用單位. 另以印領清冊支付。
六、學校如因故必須使用場地時,管理單位需通知借用單位 ...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首頁
行政單位
總務處
庶務組
各項服務
場地借用說明
字體大小調整
小
中
大
場地借用說明
1.校內同仁專用---場地借用單(DOC)(PDF)
借用單填寫完畢後,請填寫4.簡報室場地租借歸還檢核表
2.校外人士專用---場地借用單(DOC)(PDF)
借用單填寫完畢後,請填寫4.簡報室場地租借歸還檢核表
3.場地租借費用一覽表(PDF)
4.簡報室場地租借歸還檢核表(DOC)(PDF)。
MAIL寄至[email protected]或繳交至總務處盧先生(分機1288)。
場地借用管理辦法
一、為有效管理本校各場地及有標準可遵循,特訂定場地借用、收費及管理辦理。
二、由總務處負責管理及維護。
三、場地使用應依下列程序提出申請,經審核同意後才可使用。
1.校內單位:請至總務處網頁下載場地借用申請表;至少於一週前提出,完成借用程序
方可使用。
2.校外團體:先向本校總務處庶務組洽詢可用時間,並最遲於使用前一個月備文向總務
處提出申請,經權責單位同意,並繳交費用後始完成借用程序。
四、每場以半日4小時計,未達半日者以半日計算。
如需綵排,預演及佈置,必需配合場地
空檔舉行,但最多不得超過一場次時間。
五、外界租借場地如需本校支援工作人員,人員費用每半天(4小時計)800元,請租用單位
另以印領清冊支付。
六、學校如因故必須使用場地時,管理單位需通知借用單位取消借用,借用者不得異議及請
求賠償。
七、申請使用者,繳納之費用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酌情退還場地維護費:
(1)使用團體或個人,因特殊事故無法如期使用,並於使用前三日通知本校者,得退還場
地維護費。
(2)因不可抗力事故,如風災、地震、空襲等,致申請人無法如期使用時,得退還其無法
使用期間之場地維護費。
八、使用本校場地之公物設備,應注意維護,如有毀損,應負責賠償。
未經本校同意不得擅
用自啓用燈光、音響、舞台、吊具等各項設備,如需加裝照明或其他電器設備時,應先
經本校同意。
九、申請使用者如需張貼海報宣傳、標語等,應在本校指定之地點設置會張貼。
十、電視台、廣播台及廣告事業使用本校禮堂或校園作現場錄影、錄音、實況轉播時,不適
用本規定,另行專案處理。
十一、本管理規則經主管會報討論並經校長核准後陳董事會同意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場地借用相關注意事項
各場地檔期時間表,請從 總務處→最新消息→校內各場地活動-檔期時間表 查詢。
注意事項::
1、教職員請至總務處網頁下載場地(借)使用申請表借用場地。
活動前3天需完成場地借用程序方可使用該場地。
2、學生(含班級、社團)請自行至總務處網頁下載活動申請表;
需經各科主管或執導老師同意,活動前一週需完成場地借用程
序方可使用該場地。
場地使用須知
1.各場地冷氣需活動開始時才開放,彩排及場佈均不開放;場地內鋼琴未經核准
不可擅自移動位置。
2.各借用單位的活動公告、海報張貼應以學校公佈欄或學校指定之場所為限,其
餘地方(含活動會場、通道地上牆壁)一律禁止使用雙面膠、透明膠帶、泡棉
膠帶、釘子或任何無法清理之物品張貼。
若經發現違反規定,借用單位除應負
責善後復原及復原所需之費用外,並得停止其相關空間使用權一至三個月。
*庶務組另備有立牌可供借用。
3.活動結束後請記得將 A.關冷氣及所有電源 B.場地復原(含桌面及地面清潔)
並鎖門C.垃圾請自行拿至垃圾場丟棄;場地鑰匙須在活動結束後半小時內歸還
(如活動結束時間係晚上則需在隔天早上9點前歸還)。
4.場地內之各項設備及器材,於借用單位使用前即已發現瑕疵或毀損者,應立即
告知本校管理單位予以處理;若因疏於告知而繼續使用致損害擴大者,應由借
用單位負責照價賠償。
5.場地使用完畢電燈、冷氣或其他設備未關需罰鍰(從活動結束後開始計算至檢核
場地時間之時數)。
6.本校現為『無菸校園』,為確保潔淨校園,請各借用場地單位務必配合。
7.本校推行安全校園,請主辦單位告知與會來賓停車場位置及停車位置有限,請
減少開車節能減碳,並安排指揮人員。
場地說明
長榮堂(大禮堂)
座位:970人(約4人椅320張) 長桌*3張
單槍投影機1台、DVD播放機1台、無線麥克風4支、網路
簡報室
座位:196人 長桌*4張 (註:簡報室設備110年4月全面更新)
單槍投影機1台、PC電腦1台、簡報筆1支、無線麥克風4支、網路
第一會議室
座位:32人 (含主席6人)
單槍投影機1台、PC電腦1台、網路
第二會議室
座位:50人 (含主席6人)
單槍投影機1台、DVD播放機1台、會議麥克風(每桌)、網路
大操場
一般教室
資訊大樓B01綜合教室
第二簡報室
地點:資訊大樓地下室B03(目前音樂教室使用)
座位:50人 (含主席6人)
單槍投影機1台、DVD播放機1台、會議麥克風(每桌)、網路
三教B1東區
地點:第三教學大樓地下室B1東邊(靠近第一實習大樓)
座位:無(室內活動空間)
設備:電燈
註:
三教B1西區
地點:第三教學大樓地下室B1西邊(靠近北側門)
座位:無(室內活動空間)
設備:電燈
註:(教科書發放時間停止借用)
瀏覽數:
分享
帳號
密碼
驗證碼
登入
忘記密碼
登入成功
延伸文章資訊
- 1高雄市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場地使用管理規則
第二條本規則之主管機關為本府教育局。 第三條本規則所稱學校場地,指各學校之普通教室、專科教. 室、活動中心、禮堂、 ...
- 2場地借用說明 - 長榮中學
五、外界租借場地如需本校支援工作人員,人員費用每半天(4小時計) 800元,請租用單位. 另以印領清冊支付。 六、學校如因故必須使用場地時,管理單位需通知借用單位 ...
- 3臺南市各級學校校園場地使用收費表
- 4總務處| 場地收費基準表 - 溪湖高中
四、 非上班時段租借加收人事費用每小時250元。 ... 活動中心禮堂 ... 一、 凡體育館及體育場等運動設施應另行適用「國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運動設施開放及管理辦法」, ...
- 5場租-臺北市士林區士林國民小學- 禮堂、室內運動場
一、請填妥「場地租用申請表」及「活動中心禮堂場地租金明細表」至本校總務處申請租借。 二、申請經核准後電話通知至總務處繳費(含保證金、租金),並請妥善保管相關收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