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5 條- 中華民國刑法 - 全國法規資料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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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期徒刑不得加重。
無期徒刑減輕者,為二十年以下十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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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中華民國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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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類別:
行政>法務部>檢察目
第65條
無期徒刑不得加重。
無期徒刑減輕者,為二十年以下十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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