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政府勞工局辦理109年度外勞諮詢員公開甄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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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外勞轉換雇主申請。

15. 協助收容外籍勞工臨時安置、庇護作業。

16. 審核發放無違反勞工法令證明書。

17. 辦理外籍勞工離境 ... 跳到主要內容區 首頁 就業徵才 高雄市政府勞工局辦理109年度外勞諮詢員公開甄選 高雄市政府勞工局辦理109年度外勞諮詢員第一次公開甄選公告   一、公告期間:109年4月28日至109年5月13日 二、 職缺名稱:外勞諮詢員 三、薪資:依據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暨所屬機關臨時人員僱用資格條件一覽表業務督導員進用。

  四、工作內容:1.勞工法令諮詢。

2.勞資爭議調處。

3.稅法及外事法令諮詢。

4.一般書信表格代填。

5.旅遊觀光地點諮詢。

6.宗教信仰場所諮詢。

7.其他生活適應之輔導諮詢。

8.實地訪查並輔導外籍勞工管理。

9.就業服務法令宣導。

10.外勞休閒、文化活動之舉辦。

11.受理檢舉案件及例行性查察。

12.訴願答辯。

13.就業服務法、私立就業服務機構許可及管理辦法、外國人聘僱許可及 管理辦法之執行與強制執行。

14.外勞轉換雇主申請。

15.協助收容外籍勞工臨時安置、庇護作業。

16.審核發放無違反勞工法令證明書。

17.辦理外籍勞工離境驗證及資料統計。

五、 檢查範圍:外勞諮詢員檢查範圍包含就業服務法相關法令。

六、徵才條件:(一)中、外文精通(印尼文)。

(二)具備重型機車或汽車駕照。

(三)經教育部承認之國內外公私立高中以上畢業。

 (四)電腦中文輸入每分鐘15字以上,錯誤率10%以下。

(五)需得合法在台工作。

七、報名方式:本次報名期間採通訊報名;報名表收件截止日為:109年5月 13日(與公告截止日同),以郵戳為憑,郵寄至高雄市政府勞工局就業安全科佘小姐收(地址:高雄市前鎮區鎮中路6號4樓),並於外信封註明為『應徵高雄市政府勞工局印尼語外勞諮詢員職缺』。

八、報名文件:前項郵寄之報名文件,需備齊以下資料,一次繳交1式3份,寄送至高雄市前鎮區鎮中路6號4樓就業安全科,並請於封面註明報名外勞諮詢員徵選:(一)報名表1份(二)身分證明文件(三)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四)重型機車或汽車駕照影本。

(五)公務人員履歷表(須登載至現職資料,且詳細完整,同時黏貼照片,並請書寫「簡要自述」同時在填表人欄位親自簽名)。

(六)具結書1份。

(七)以上證件影本均請簽註「與正本相符」並簽名或蓋章,依序排列裝訂。

資料不全者不予受理,資格不合者恕不退件。

  九、報名資格審查結果公告:109年5月18日17時30分公告於本局網站(http://labor.kcg.gov.tw/) 十、甄選日期:於報名資格審查結果一併公告於本局網站(http://labor.kcg.gov.tw/)甄試日期與日程。

十一、甄選方式:應試者應於公告指定甄選日期參與電腦打字測驗(每分鐘達15字,錯誤率低於10%為合格),合格者方參與筆試及面試,筆試出題方式為翻譯(中譯印文;印文譯中),總分50分。

本局取印尼語組筆試成績前5名參加面試(同分者一同參加面試),面試總分50分,並以筆試分數及面試分數評定總成績,筆試分數佔總成績50%,面試分數佔總成績50%。

  十二、錄取人數:本次考試預計錄取正取1名印尼語諮詢員,備取2名印尼語諮詢員。

十三、榜示日期及報到:錄取名單經本局核准後公布正取及備取人員,正取人員應於錄取公告指定到職日期向本局辦理報到;倘有正當理由須延後報到情事,應於公告後5日內以書面向本局提出,本局將依個案情形審核,惟至遲不得超過1月。

逾期未報到,視為放棄錄取資格。

十四、如有疑義,可洽本局就業安全科承辦人佘小姐(07-8124613分機491)   報名公文 報名資料 瀏覽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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