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建造執照之圖說及說明書規定@ 室內設計 - 隨意窩
文章推薦指數: 80 %
一、基地位置圖。
· 二、地盤圖,其比例尺不得小於一千二百分之一。
· 三、建築物之平面、立面、剖面圖,其比例尺不得小於二百分之一。
· 四、建築物各部尺寸構造及材料,其 ...
室內設計這是室內設計、營建藝術與施工管理的討論園地日誌相簿影音好友名片
201012021108申請建造執照之圖說及說明書規定?營建法規三、申請建造執照之圖說及說明書規定
有關建築設計圖說之相關規定主要為送審設計圖之圖樣大項及繪圖比例等則性規定,建築法於第三十二條規定工程圖樣及說明書應括下列各款:
一、基地位置圖。
二、地盤圖,其比例尺不得小於一千二百分之一。
三、建築物之平面、立面、剖面圖,其比例尺不得小於二百分之一。
四、建築物各部尺寸構造及材料,其比例尺不得小於三十分之一。
五、省(市)主管建築機關規定必要結構計算書。
六、省(市)主管建築機關規定必要建築物設備圖說及設備計算書。
七、新舊溝渠與出水方向。
八、施工說明書。
省市建築管理規則是依建築法第一百零一條規定訂定之相關子法,臺灣省建築管理規則第十一條規定申請建造執照除依建築法規定外應檢附文件包括1.土地權利證明文件。
2.工程圖樣。
3.結構計算書。
4.地質鑽探告書。
5.建築線指定圖。
6.其他有關文件等六大項,其有關工程圖樣之規定如下:
一、基地位置圖:載明基地位置、方位、都市計劃土地使用分區或區域計劃土地使用編定及比例尺。
二、地盤圖:載明基地之方位、地號及境界線、建築線、臨接道路名稱及寬度、建築物之配置。
三、配置圖:載明基地之方位、地形、四週道路、附近建築物情況(含層樓及構造)、申請建築物之位置、騎樓、防火間隔、空地、基地標高、排水系統及排水方向。
四、各層平面圖及屋頂平面圖:註明各部份之用途及尺寸,並標示新舊溝渠位置及流水方向。
五、建築物立面圖:各向立面圖應以座向標示之,並註明碰撞間隔。
六、剖面圖:註明建築物各部尺寸及所用材料。
七、各層結構平面圖。
八、結構詳圖:載明各部斷面大小及所用材料。
但所附結構計算書業載明斷面大小及材料者,其結構詳圖得於開工前送主管機關備查。
九、設備圖:載明建築物之消防設備、避雷設備、污物污水或其他廢棄物處理設備、昇降設備、防空避難設備、附設之停車空間等主要設備之配置。
但電氣、給水、排水設計圖說得於開工前補送主管建築機關備查。
臺北市建築管理規則對於申請建造執照之圖說規定於第三條,其規定申請建造執照除申請書外應檢附之必要附件包括1.基地位置圖。
2.現況圖。
3.地盤圖。
4.基礎平面圖、各層平面圖及屋頂平面圖。
5.建築物各立面圖。
6.剖面圖。
7.建築物重要或特殊部份詳細圖。
8.結構計算書。
9.建築物設備圖說。
10.土地權利證明文件。
11.其他必要之文件。
12.設計變更規定文件。
其中第1項至第7項之規定如下:
一、基地位置圖:載明基地約略位置及附近道路情況及名稱,必要時須附地形圖。
二、現況圖:載明基地四周鄰房之層數、空地、現有巷道、排水溝渠以及其他現況。
三、地盤圖:載明基地之方向、地號及鑑界後之基地境界線、建築線、臨接道路之名稱寬度,建築物之配置與原有建築物或鄰地境界線之距離,新舊溝渠、陰井、化糞池、水井、擋土牆之位置及出入口方向,以及基地周圍行道樹之種類及棵數等,其比例尺不得小於一千二百分之一。
四、基礎平面圖、各層平面圖及屋頂平面圖:註明各部份之用途及材料等,其比例尺不得小於一百分之一,建築物特大者比例尺不得小於二百分之一。
五、建築物各立面圖:比例尺不得小於一百分之一,建築物特大者不得小於二百分之一。
六、剖面圖:註明建築物各部高度、內部設備、基地與路面之高低差、水溝情形以及各部份之材料等,其比例尺不得小於一百分之一,建築物特大者其比例尺不得小於二百分之一。
七、建築物重要或特殊部份詳圖:註明各部尺寸、構造材料等詳細圖,其比例尺不得小三十分之一。
高雄市建築管理規則對於申請建造執照之圖說規定於第二十一條,其規定申請建造執照應填具申請書並檢附下述文件1.基地位置圖及現況圖。
2.地盤圖及面積計算表。
3.各層平面圖及屋頂平面圖。
4.建築物各面立面圖。
5.總剖面圖。
6.基礎及各層結構平面圖。
7.各部結構詳圖。
8.土地權利證明文件。
9.結構計算書。
10.地質鑽探報告書。
11.消防設備圖。
12.設計變更規定文件。
13.昇降設備圖。
其中有關申請建造執照所需圖說之規定內容如下:
一、基地位置圖及現況圖:載明基地位置、鄰地、附近道路情況、名稱及建築情況。
二、地盤圖及面積計算表:載明基地之方向、地號及基地之境界線、臨接道路之名稱及寬度、建築物之配置與原有建築物或鄰地境界線之距離,建蔽率、容積率、工程造價及各樓層面積計算。
三、各層平面圖及屋頂平面圖:註明各部份之用途及尺寸大小,並標示新舊溝渠(包括連接之衛生下水道管線)、擋土牆之位置及出入口之方向。
四、建築物各面立面圖:各向立面圖應以座向表示之。
五、總剖面圖:自基地地面至建築物各部高度、層高、建築物總高、屋頂突出物高度、各項退縮建築線、相關地形斷面圖。
本芳/Xuite日誌/回應(0)/引用(0)鋼筋混凝土|日誌首頁|鋼筋混凝土缺陷處理上一篇鋼筋混凝土下一篇鋼筋混凝土缺陷處理回應
HiNet部落格背景音樂功能下架
tsai.mc39's新文章★2015樂活人生紀錄片巡迴影展★建築設計施工用語定義裝修工程十大監工項目裝潢用語解說不可不知的新屋驗收重點常用玻璃知識裝潢慎用有色玻璃玻璃的知識介紹玻璃的基本認知如何挑選磁磚
室內設計愛灑人間勵志3D立體立體繪製SketchUp
黑米hemidemi_0eda1a0be1315016aa29c4a25526f911ef595a7d
我的相簿
加我為好友熱愛公益,感恩社會
感恩尊重生活愛
大愛共伴有情天 寸寸鋪路護大地
大哉教育益群生,行善人間致祥和日誌相簿影音
全部展開|全部收合
tsai.mc39's新回應沒有新回應!
平均分數:0顆星投票人數:0人我要評分:
關鍵字
延伸文章資訊
- 1各類建築執照審查標準作業程序
一、高雄市建造執照申請標準作業程序. (二)建築法第三十二條規定之建築物工程圖樣及說明書:(必附文件). 1. 基地位置圖。 2. 地盤圖,其比例尺不得小於一千二百分 ...
- 2法規名稱: 實施「建築繪圖準則」配合注意事項
二、建築圖說分為設計圖(執照圖)與施工圖兩部份,而本科僅就「設計圖」之圖說加以審核,且送建照申請案時不必檢送「施工圖」。
- 3建築法-編章節條文 - 全國法規資料庫
建築執照分左列四種:. 一、建造執照:建築物之新建、增建、改建及修建,應請領建造執照。 ... 三、建築物之平面、立面、剖面圖,其比例尺不得小於二百分之一。
- 4建築法| 中華民國內政部營建署全球資訊網
- 5「臺北市建築執照協助審查暨抽查作業說明會」課程表
二、建築執照書圖文件… 三、建造執照電子化雲端申請 .. 四、行政審查及驗收項目. 建照協審常見缺失說明. 行政驗收常見缺失·. 二、權利證明文件(土地、建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