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識複句 - 啟思中國語文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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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句: 我喜歡吃水果, 也喜歡吃蔬菜。

2. 承接複句: 幾個分句一個接一個地敘述連續發生的動作或事情, 分 ... 搜索 啟思教學通訊 2021年11月號 2018年12月號 2017年10月號 2016年12月號 2015年第2期 2015年第1期 2013年第1期 2012年第2期 2012年第1期 2011年第1期 出版資訊 電子學習 語文百科 語文加油站 作家專訪 專家談中文教學 語文活動 搜索 首頁 語文百科 語文加油站 語法 認識複句 「文句不通,意思不明」這類評語,有沒有在你的作文中出現過呢?句子是文章的基本組成部分,如果寫得不通順,就會窒礙文意,令讀者不明所以。

因此,要寫好文章,先要寫好句子。

句子有單句和複句之分。

只包含一個主謂結構的,就是單句。

至於複句,則是由兩個或以上在意義上有關聯的單句組成。

單句成為複句的組成部分後,就會失去獨立性,稱為分句。

在複句中,分句之間的聯繫可以通過關聯詞語來表示。

我們寫文章時,如果想表達較複雜的意思,就要使用複句。

複句一般可分為以下八類:   1. 並列複句:由兩個或以上的分句並列組合而成,分句之間的關係是平行或相對的,沒有主次之分。

這類複句多用「也」、「又」、「既……又……」、「一方面……另一方面……」等關聯詞語來聯結。

例句:我喜歡吃水果,也喜歡吃蔬菜。

  2. 承接複句:幾個分句一個接一個地敘述連續發生的動作或事情,分句之間有先後的順序,一般用「就」、「接著」、「首先……然後……」等關聯詞語來聯結。

例句:家輝做完功課,就看電視。

  3. 選擇複句:由兩句或以上的分句組成,分別說出幾件事情或幾種情況,表示從中選擇一項,用「還是」、「或者……或者……」、「不是……就是……」等詞語來聯結。

例句:你想喝普洱,還是龍井?   4. 遞進複句:由兩個或以上的分句組成,前一個分句表示一個意思,後一個分句在範圍、數量、程度、時間等方面所表示的意思則比前句更進一層。

這類複句多用「並」、「更」、「不僅……也……」、「不但……還……」等關聯詞語來表示遞進關係。

例句:志明不僅是我們班中的班長,還是學校風紀隊的隊長。

  5. 因果複句:由前後兩個分句組成,前一個分句說明原因,後一個分句說出結果,一般用「由於」、「以致」、「因為……所以……」等來聯結。

例如:因為他欠交功課,所以被老師責罰。

  6. 轉折複句:由兩個有轉折關係的分句組成,前後分句的意思相反或相對,多用「卻」、「不過」、「雖然……但是……」、「儘管……還是……」等來聯結。

例句:我和姊姊雖然分隔兩地,但感情卻十分要好。

  7. 假設複句:由兩個有假設關係的分句組成,前面的分句假設一個情況,後面的分句說出假設情況一旦實現時所產生的結果。

這類複句可用「要是」、「倘若」、「即使」、「如果……就……」等關聯詞語來聯結。

例句:如果你再說謊,就沒有人再相信你了。

  8. 條件複句:由兩個有條件關係的分句組成,前面的分句提出條件,後面的分句說明在這種條件下所產生的結果。

這類分句多用「只要」、「才」、「便」、「除非……否則……」、「無論……都……」等關聯詞語。

例句:除非你努力讀書,否則不可能考得好成績。

同學認識了以上各種複句後,不妨利用空餘時間,自行做一些造句練習。

能夠掌握複句的寫法,作文時自然更得心應手了。

幕後功臣:「的」和「了」 助詞是虛詞的一類,不能表示實在的意義,有時甚至可以省略,因此我們常常忽略助詞在句子中的重要性。

「的」和「了」是我們最常用的助詞,雖然有時我們的確可在句子中省略它們,如「我的爸爸」可省略為「我爸爸」;「我不想再提這事了」可省略為「我不想再提這事」,但很多時候我們在句中省略了「的」和「了」,便會產生歧義和誤解,甚至令句子缺乏感情色彩。

「的」字是個結構助詞,它附在某些詞或詞組後面,便構成名詞性的「的」字結構,充當句子的主語或賓語,如「那駕車的罔顧道路安全」、「吃的放進冰箱裏」,若省略了「的」字,那麼「駕車」和「吃」都只是一個動作,就不可能「罔顧道路安全」或「放進冰箱裏」了。

有一個很有趣的例子:廣得武館的張師傅有緊急事要到上海,臨行前吩咐大弟子火東代為管理武館,火東得意洋洋。

有一天,有人前來武館邀請「火東的師傅」到洪山武館一聚,火東卻錯聽為「火東師傅」,於是便洋洋自得地如期赴會!就這樣他便代替了張師傅到洪山武館,跟洪師傅切磋武藝,結果弄得一身傷痕……火東的一身傷痕全因缺少一個「的」字,「火東的師傅」是指張師傅,而「火東師傅」便是指火東本人。

看看!「的」字的威力有多大! 「了」字是個時態助詞,主要被用在動詞之後以表示某種時態,它能表示過去、將來,甚至假設動作的完成。

  (1) 表示動作在過去完成:「他喝了酒便一直躺在沙發上」。

(2) 表示動作在將來完成:「你喝了酒才離開吧」。

(3) 表示假設動作的完成:「如果我喝了酒,今天就不能再工作了」。

若省略以上句子中的「了」字,便不能表示動作在甚麼時候完成,也不能明顯標示出動作到底實現與否。

除了以上的功能外,「的」和「了」字在中文語法中還有一個最為人忽略的作用,便是專被用在句末以表示某種直陳語氣,如「如果他是一個好醫生,我這雙腿也不會殘廢的」、「我已很久沒有吃過那麼美味的食物了」,這兩句中的「的」和「了」都表示了一種帶有強調意味的直陳語氣,若省略了它們,句子便完全失去應有的感情色彩了。

雖然「的」和「了」只屬一個虛詞,甚至有時可以省略它們,但千萬不要小看它們在語法中的神奇作用。

其實除了「的」和「了」外,還有「地」、「得」、「著」、「過」這些助詞,能幫助體現各種語法意義,如忽略了它們的重要性,可能會使你的文章錯漏百出,詞不達意! 記緊啊!助詞「的」和「了」其實是你的文章的幕後功臣! 量詞「間」不可濫用 香港報章、書刊濫用量詞「間」字的情況十分普遍,這樣的寫法俯拾即是:「一間學校」、「一間工廠」、「一間銀行」、「一間電影院」等,真的是「無『間』道」──無處不見這個「間」字。

然而,量詞「間」字的這些搭配,只屬粵語的語法,不是規範的書面語。

量詞「間」在粵語和普通話裏的應用範圍不一樣,在粵語裏,「間」字可用於大大小小的建築物,應用範圍很廣;在普通話裏,「間」字沒那麼神通廣大,只可以指房屋的最小單位,應用範圍較狹小,例如「一間臥室」、「三間房間 」、「二十間教室」等。

說粵語時提到建築物,多用「間」作量詞,但是說普通話則不然,用於建築物的量詞變化較多,要用得恰當,除了多說普通話,以求潛移默化地掌握名詞和量詞的搭配之外,另一方法便是強記。

請看看下列名詞和量詞的搭配。

以粵語為母語的同學,很容易搞不清,一律用上「間」字,如能熟記,當可減少誤用: 名詞   量詞 報社   家、個 飯店   家、個 房子   所、間、棟、幢 工廠   家、個、座 宮殿   座 教室   間、個 劇院   家、座 電影院  家、座 禮堂   個、座 樓房   座、所、棟、幢 旅館   家、個、座 企業   家、個 商店   家、個 書店   家、個 學校   所、家、個 醫院   所、家、個、座 銀行   所、家、個 雖說要死記硬背,但從上述例子可見,還是有一些規律可循的: 一、 「個」用得很普遍,因為「個」這個量詞可搭配沒有專用量詞的名詞,應用範圍廣泛; 二、 「家」多用於從事經濟活動的機構、公司等,因此「企業」、「書店 」、「飯店」等都可用「家」。

隨著社會上學習普通話的風氣盛行,香港人會漸漸熟習書面語的語法,但願香港出版物上的「無『間』道」現象逐漸消失。

用於服裝的量詞──件、條、身、套 你喜歡買衣服嗎﹖你認識多少個有關服裝的量詞﹖你知道「件」和「條」的差別嗎﹖我們為甚麼不能說「一條上衣」或「一件褲」呢﹖原來,「件」計量的一般都是上衣,如「一件襯衫」;而「條」剛好相反,只用於下身的服裝,如「一條裙子」。

計量服裝的量詞還有很多,例如一套制服、一身戎裝,你知道「件」、「條」和「身」、「套」的差別嗎﹖它們最大的差別就是:「件」、「條」只跟表示單件衣服的名詞搭配,而「身」、「套」則跟既有上衣又有下衣的服裝名詞組合。

「身」原意是指人或動物的軀體,因此轉化為量詞來計量服裝時就包括上衣和下衣了。

總說上下身服裝時,不論質料、顏色等是否相同,都可用「身」這量詞,如「一身長袍馬褂」、「一身家常便服」,甚至還可籠統地用於全身的打扮,如「一身時髦的穿著」、「一身奇裝異服」、「一身古色古香的打扮」。

「套」跟「身」同樣用於既有上衣又有下衣的服裝,但「套」的要求較嚴格,「一套衣服」往往是指可配成套的上衣、褲子或裙子、領帶、圍巾和其它服飾,它們在質料、花紋、設計等方面一般是相同的。

除了上述量詞外,計量服裝的量詞還有「領」和「襲」,「領」的使用範圍較窄,主要用於領子樣式略帶古風或衣長超過膝蓋的衣服,如「一領長衫」、「一領灰布道袍」、「一領披風」。

「領」多用於書面語,口語一般用「件」來代替。

「襲」是文言量詞,在現代漢語裏甚少使用,可用「套」、「領」或「件」代替。

歧義趣談 一天甲與結婚多年的朋友乙聊天,他向乙問道:「你跟你太太有甚麼共同之處呢?」乙答道:「我們都是同一天結婚的。

」 是否覺得這個回答很有趣,惹人發噱?其實乙之所以能作出這樣別開生面的回應,是因為利用了問題本身所存在的「歧義」。

所謂歧義,是指一個詞語或句子存在兩個或以上的意思,可以從不同的方向理解。

例如甲的問題:「你跟你太太有甚麼共同之處呢?」當中的「共同之處」可以指性格、興趣等方面,也可以是跟夫婦二人有關的任何方面。

由於問者沒有指明,所以回答的人就可以隨意發揮,答出「同一天結婚」那樣令人意想不到、卻又能與問題呼應的答案來。

其實,問者如果規限了「共同之處」的意義,提出「你跟你太太在性格上有甚麼共同之處?」或「你跟你太太有哪些共同嗜好?」的問題,他的朋友就只得老實回答了。

我們寫作時如果不注意語言的準確性,寫出帶歧義的句子,就不能把自己想表達的信息傳遞給讀者,更有可能引起種種誤解。

不過,善用歧義卻能夠增強文章的藝術性,達致幽默、諷刺等不同的效果,且看看以下的例子: 老頭子跨出門,走不多遠,便低聲對大哥說道,「趕緊吃吧!」大哥點點頭。

原來也有你!這一件大發現,雖似意外,也在意中:合夥吃我的人,便是我的哥哥! 這段文字出自魯迅《狂人日記》,小說中的「我」是疑心別人要吃掉自己的「狂人」,「老頭子」是醫師。

其實老頭子開了藥吩咐大哥趕快給「我」吃,「吃」是指吃藥,但「我」卻把「吃」當成吃人,以為醫師與哥哥要吃掉自己。

作者利用「吃」的歧義表現了「我」的瘋狂心態,亦推動了小說情節的發展。

由此可見,帶歧義的詞或句也可以有正面的用途。

再給你說一個有趣的小故事。

唐朝時,有一個名叫汪倫的人。

他想邀請詩人李白到自己居住的地方遊玩,於是寄了一封信給李白,信中寫道:「先生好遊乎?此地有十里桃花;先生好飲乎?此地有萬家酒店。

」喜歡遊山玩水和飲酒的李白,聽汪倫說該處有遍地桃花,又有萬多家酒館,覺得十分吸引,就欣然赴約了。

誰知到達之後卻看不到桃花,也見不到一萬多家酒館。

你說這是甚麼緣故?給你一個提示,這是跟歧義有關的。

怎麼樣?你能猜出來嗎? (答案:信中的「十里桃花」是河流名稱,而不是指遍地桃花;「萬家酒店」是姓萬的人家開的酒館,而不是指有萬多家酒館。

) 冗詞贅句 在日常生活中,我們經常會聽到或看到一些累贅的句子,如新聞報告中經常有這樣的說法:「……成功截獲三個非法入境者……」「截獲」中的「獲」表示捉到,已含有成功的意思,所以此句不需重複加上「成功」二字。

又如:「對這個問題,有關方面正在進行調查……」「進行」只是表示做後面所說的那件事情,「調查」與「進行調查」其實沒有分別,前者反而更簡潔。

乘坐交通工具時,我們不時會聽到以下的廣播:「為了向乘客提供一個安全和舒適的旅程,列車內一律禁止吸煙及飲食。

」在日常的交談中,你可能聽過以下的話語:「我送給你的中式棉襖合身嗎?」你能指出以上句子多餘的部分嗎? 第一句中的「提供」、「一個……的旅程」都是多餘的,只要簡簡單單的說「為了乘客的安全和舒適,在列車上請勿吸煙和飲食」便可。

第二句中的「中式棉襖」則令人不禁反問,有西式的棉襖嗎?「中式」二字大可刪去。

其實我們只需用簡單而意思概括的詞語造句,凡是沒有額外信息的詞語,除了間中有修辭上的需要外,都是贅詞,大可省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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