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次運球 - 维基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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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次運球(Double Dribble),簡稱Double,是一個篮球術語,若在運球時將球用雙手抓住,在沒有對方觸碰時再繼續運球(只要球還在手上沒掉就都不算碰觸,因此運完球若被 ... 二次運球 語言 監視 編輯 二次運球(DoubleDribble),簡稱Double,是一個籃球術語,若在運球時將球用雙手抓住,在沒有對方觸碰時再繼續運球(只要球還在手上沒掉就都不算碰觸,因此運完球若被對手碰觸卻沒掉球仍舊在手中則一樣會被吹犯規),即為二次運球。

NBA規則編輯 依照NBA的規則,運球是指一個選手控制球的移動,持續性的用一隻手拍到地面,再反彈到手中[1]。

二運與走步(持球走第三步)一樣,這是籃球中球員常犯的規則, 將會被記違例一次。

在全場,裁判將會吹哨,也將由對方發界外球。

半場,球將會給敵方,如果球離手(投出去)的話,進球不算。

若有以下動作時,視為運球結束[1]: 同時用二隻手接觸球。

當控制球時讓球靜止不動。

在運球過程中,球落地前接觸球不只一次。

參考資料編輯 ^1.01.1NBAOfficialRules(2009-2010)(頁面存檔備份,存於網際網路檔案館)Rule4,SectionII,A.RetrievedJuly26,2010  這是一篇與籃球相關的小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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閱論編 取自「https://zh.wikipedia.org/w/index.php?title=二次運球&oldid=671977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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