訂定「臺北市建築基地整地及基地地面認定原則」自110年3月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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訂定「臺北市建築基地整地及基地地面認定原則」自110年3月1日起生效,同日廢止「臺北市山坡地地形申請建築之整地原則」. 標籤:整地; 瀏覽人次:1835. 友善列印. 法令訊息 LAWS 側邊選單開關 ::: 法令訊息 法規查詢 法規公告 轉知 都市更新 都市計畫 建築管理 解釋函 研擬中法規 即將發佈法規 已發佈法規 室內裝修 綠建築 無障礙 公共安全 危老建築 鑑定 會議紀錄 採購法規 廢止令 ::: 首頁 法令訊息 法規公告 建築管理 訂定「臺北市建築基地整地及基地地面認定原則」自110年3月1日起生效,同日廢止「臺北市山坡地地形申請建築之整地原則」 標籤:整地 瀏覽人次:1980 友善列印 展開社群分享 分享給LINE好友 分享到臉書 分享到Google+ 分享到推特 發文單位 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發文日期 2021-02-08 發文字號 北市都建字第10932341883號 收文單位 臺北市建築師公會 收文日期 2021-02-20 收文字號 北市師會字第0659號 函轉本府110年2月8日都建字第1093234881號令號令訂定「臺北市建築基地整地及基地地面認定原則,並自110年3月1日起生效,同日廢止「臺北市山坡地地形申請建築之整地原則」,請查照並轉知貴會會員。

一、檢附「臺北市建築基地整地及基地地面認定原則」之訂定條文一份。

二、本案納入本府都市發展局110年臺北市建築管理法規彙編編號第110008號,目錄編號第001號。

三、網路網址:http://www.dbaweb.tcg.gov.tw/taipeilaw/Law_Query.aspx 附件檔案 .pdf 北市都建字第10932341883號.pdf 更新日期:2021-02-24檔案大小:492kb 回前一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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