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理型权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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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理型权威语言监视编辑重定向自理性法定权威法理型權威英語Rational legal ... 這三種統治形式都是韋伯心目中理型的例子;對他而言,歷史上該些形式 ...
稱呼:法理型權威(英語:Rational-legalauthority)是以法律为依据进行统治与管理,法理型权威源自规则与管制,典型的是有文字记载的法律、诉讼程序或行为守则。
换言之,权力是由法律所赋予,民众的服从是基于现实理性,与领袖的个人特质无关,官僚组织或科层制的领袖属于此一类型。
其又稱為「理性權威」,「法型權威」,「理性管制」,「法理管制」或「科層權威」,是一種領導的形式。
在這種形式下組織或政權的權威很大程度與法制上的理性、合法性和科層制度連繫。
根據這種分類的方法,二十世紀大多數的現代國家,皆以法理型權威的形態實行統治。
社會學中,法理型權威的概念來自於馬克斯·韋伯「三種統治形式(英语:TheThreeTypesofLegitimateRule)」理論(這是其中一種社會學家用以為政府分類的其中一個方法);相比法理型權威,另外兩種則為傳統型權威和感召型權威。
這三種統治形式都是韋伯心目中理型的例子;對他而言,歷史上該些形式都會以混合的情況出現。
在傳統型權威中,權威的合法性來自於傳統;在感召型權威中,權威的合法性來自於統治者個人的人格及領導才能;而在法理型權威中,權威的合法性則來自法制及科層制度。
目录1法制理性及合法性2現代國家的建立2.1現代國家3法理型領袖4参见5参考文献在法理型權威中,合法性來自於一個法律秩序及在其中產生的法律。
韋伯定義「法律秩序」為一個系統:在這個系統中,規則的產生和遵行被賦予合法性,皆因它們和其他規則的產生和遵行方法同出一轍。
再者,規則的執行和「合法使用武力」的情景,則被賦予由政府機關全權處理。
韋伯指出,以法理型權威為本之現代國家的建立,是由西方文明世界中獨有的父權及封建權力鬥爭中衍生出來。
現代西方國家建立的條件是:行政手段及控制方法由中央單位,透過穩定而歸一的稅收系統和武力的使用,統一集合起來立法體系統一集合建立了一個依附中央單位的官僚系統他認為上述元素在不同的時間或地點皆出現過,但只有在西方文明世界他們才能一起出現。
以下是驅使他們一起出現的條件:法理型權威的建立(不同的西方階級群組驅使其建立)現代科層組織的建立。
這進而需要:金錢經濟的發展:官員以金錢而非實物(如土地)作為獎賞行政工作質化及量化的擴張行政中央化及變得更有效率現代國家根據韋伯所言,現代國家的存在是當一個政治共同體擁有:一個透過立法體系建立及定義其角色的行政和法律制度(制度可適時由立法體系改變)一個在其管轄權下,能對所有公民及行動而行使的權威一個在其管轄權下,合法使用武力的權利的時候。
對於韋伯的定義,一個重要的特徵是:現代國家是一個科層制度。
絕大部份二十世紀以降的現代國家,皆屬於這種國家類型。
大部份的現代科層官員及政治領袖皆是這種權威下的代表。
官員:不受個人因素所限向更高權威負責其委任是以操守及資歷/技術為考慮須無差別地執行受委派的職務其工作為全職其工作的獎賞為薪金或一個升職的前景政治家:為自己的行動全權負責需符合法治與正當性的公共行為應在普選的條件下,利用個人的吸引力勝出選舉传统型权威感召型权威朱贻庭(编).《伦理学大辞典》.上海辞书出版社.2002.彭克宏(编).《社会科学大词典》.中国国际广播出版社.1989.鞠健..中共党史出版社.2008.ISBN978-7-80199-966-5.十二月26,2021最新的文章一月01,1970曹國一月01,1970曹國公主一月01,1970曹國舅一月01,1970曹圣洁一月01,1970曹孟朴一月01,1970曹安邦一月01,1970曹宏勋一月01,1970曹宗壽一月01,1970曹娥一月01,1970曹娥江閱讀最多一月01,1970天禄(圆融天皇)一月01,1970天福圍一月01,1970天福镇一月01,1970天禧一月01,1970天禧海嘉控股法理型权威,语言,监视,编辑,重定向自理性法定权威,法理型權威,英語,rational,legal,authority,是以法律为依据进行统治与管理,源自规则与管制,典型的是有文字记载的法律,诉讼程序或行为守则,换言之,权力是由法律所赋予,民众的服从是基于现实理性,与领袖的个人特质无关,官僚组织或科层制的领袖属于此一类型,其又稱為,理性權威,法型權威,理性管制,法理管制,科層權威,是一種領導的形式,在這種形式下組織或政權的權威很大程度與法制上的理性,合法性和科層.法理型权威语言监视编辑重定向自理性法定权威法理型權威英語Rationallegalauthority是以法律为依据进行统治与管理1法理型权威源自规则与管制典型的是有文字记载的法律诉讼程序或行为守则换言之权力是由法律所赋予民众的服从是基于现实理性与领袖的个人特质无关官僚组织或科层制的领袖属于此一类型其又稱為理性權威法型權威理性管制法理管制或科層權威是一種領導的形式在這種形式下組織或政權的權威很大程度與法制上的理性合法性和科層制度連繫根據這種分類的方法二十世紀大多數的現代國家皆以法理型權威的形態實行統治社會學中法理型權威的概念來自於馬克斯韋伯三種統治形式英语TheThreeTypesofLegitimateRule理論這是其中一種社會學家用以為政府分類的其中一個方法相比法理型權威另外兩種則為傳統型權威和感召型權威這三種統治形式都是韋伯心目中理型的例子對他而言歷史上該些形式都會以混合的情況出現在傳統型權威中權威的合法性來自於傳統在感召型權威中權威的合法性來自於統治者個人的人格及領導才能而在法理型權威中權威的合法性則來自法制及科層制度目录1法制理性及合法性2現代國家的建立21現代國家3法理型領袖4参见5参考文献法制理性及合法性编辑在法理型權威中合法性來自於一個法律秩序及在其中產生的法律韋伯定義法律秩序為一個系統在這個系統中規則的產生和遵行被賦予合法性皆因它們和其他規則的產生和遵行方法同出一轍再者規則的執行和合法使用武力的情景則被賦予由政府機關全權處理現代國家的建立编辑韋伯指出以法理型權威為本之現代國家的建立是由西方文明世界中獨有的父權及封建權力鬥爭中衍生出來現代西方國家建立的條件是行政手段及控制方法由中央單位透過穩定而歸一的稅收系統和武力的使用統一集合起來立法體系統一集合建立了一個依附中央單位的官僚系統他認為上述元素在不同的時間或地點皆出現過但只有在西方文明世界他們才能一起出現以下是驅使他們一起出現的條件法理型權威的建立不同的西方階級群組驅使其建立現代科層組織的建立這進而需要金錢經濟的發展官員以金錢而非實物如土地作為獎賞行政工作質化及量化的擴張行政中央化及變得更有效率現代國家编辑根據韋伯所言現代國家的存在是當一個政治共同體擁有一個透過立法體系建立及定義其角色的行政和法律制度制度可適時由立法體系改變一個在其管轄權下能對所有公民及行動而行使的權威一個在其管轄權下合法使用武力的權利的時候對於韋伯的定義一個重要的特徵是現代國家是一個科層制度絕大部份二十世紀以降的現代國家皆屬於這種國家類型法理型領袖编辑大部份的現代科層官員及政治領袖皆是這種權威下的代表官員不受個人因素所限向更高權威負責其委任是以操守及資歷技術為考慮須無差別地執行受委派的職務其工作為全職其工作的獎賞為薪金或一個升職的前景政治家為自己的行動全權負責需符合法治與正當性的公共行為應在普選的條件下利用個人的吸引力勝出選舉参见编辑传统型权威感召型权威参考文献编辑朱贻庭编伦理学大辞典上海辞书出版社2002彭克宏编社会科学大词典中国国际广播出版社1989鞠健新时期中国政治稳定问题研究中共党史出版社2008ISBN9787801999665取自httpszhwikipediaorgwindexphptitle法理型权威ampoldid60228075,维基百科,wiki,书籍,书籍,图书馆,文章,阅读,下载,免费,免费下载,mp3,视频,mp4,3gp,jpg,jpeg,gif,png,图片,音乐,歌曲,电影,书籍,游戏,游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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