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地質知識服務網-地質百科-礦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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礦物. 礦物是組成地球岩石的基本成分,它是地殼內各種化學元素在各種地質作用下的 ... 任何一種礦物富集到某一個程度,可以達到經濟或商業上有開採價值時,便形成一個 ... 關閉 地質百科 ::: 首頁>地質百科 回上一頁 礦物   礦物是組成地球岩石的基本成分,它是地殼內各種化學元素在各種地質作用下的產物,地殼可以說是一個礦物聚集的大家庭。

當其中任何一種礦物富集到某一個程度,可以達到經濟或商業上有開採價值時,便形成一個礦床(OreDeposit)。

人類長期以來應用各種礦物資源,才得以創造出現今先進的科技文明。

  在地質學上對礦物的定義為:天然產出,通常經由無機作用生成,具有一定的化學成分及規則原子排列的均質固體。

  礦物必須是天然產出的,是為了區隔其來源,因此,由人工製造而成的物質,不能稱之為礦物。

例如在實驗室內以氯化鈉溶液蒸發,所製造出來的氯化鈉結晶,雖然與天然的岩鹽無法區分,但卻不能稱之為礦物;又例如人工合成的紅寶石及祖母綠等,雖然質純無瑕,但也不是礦物。

礦物為均質的固體,它是由單一晶相組成,用物理方法不能再分離為更簡單的化合物。

液體和氣態的物質不可以稱為礦物,例如冰山的冰屬於礦物,但是水卻不是礦物。

目前較具爭議性的是天然液態汞,它雖不符合此項定義,但是仍有些礦物學家將其列為礦物。

  傳統的定義認為礦物「必須」是由無機作用生成的,即由動或植物生成的物質,均不可稱為礦物,但是現今有些礦物學家的定義已將「必須」改為「通常」,以將符合礦物其他條件的物質納入,涵蓋更廣的範圍,例如牡蠣的殼與天然礦物—霰石(Aragonite)在成分與結構上均一樣,但前者為生物生成的,早期不稱為礦物,但現今也可認定其為礦物。

  另外礦物必須具有一定之化學成分,也就是可以用一個化學成分表示。

但這並不表示它的成分必須固定不變,多數礦物的成分仍多少有點變化,但都限於一定範圍之內。

  同時礦物必須有規則之原子排列,也就是須具有結晶質(Crystalline)的特性。

由於各種礦物具有特定的化學成分與結晶構造,因而導致各礦物具有一些特定的物理性質,這些主要物理性質包含了:依據光線照射晶體所表現的性質:如顏色、條痕、光澤、透光度及發光性;依據礦物的原子構造和結集性質:如習性、解理、斷口、韌度及硬度;由感覺所具有的性質:如味覺、嗅覺、觸覺以及其他如比重、熱學性質、磁性、電性、放射性等。

礦物的各種物理性質也是鑑別礦物的良好指標。

  已知臺灣產出的礦物約250餘種,常見者如石英及方解石等,分布廣泛。

附件下載 圖1天然液態汞是否為礦物,具有爭議性 圖2人工合成的立方氧化鋯(蘇聯鑽)不是礦物 圖3方鉛礦 圖4石英 圖5自然銅 分享 Facebook Line email 分享 回到頁面最上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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