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年】文化部國產電影短片輔導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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獎補助對象說明. (一)領有中華民國國民身分證明之製片、導演 (二)依中華民國法律設立登記之電影片製作業. 受理單位. 文化部影視及流行音樂產業局. 最熱門的內容 文化部-文化創意產業推動服務網 文化部獎補助 政策與法規 【110年】文化部國產電影短片輔導金 04/12【110年】文化部國產電影短片輔導金 Postedat09:45h in文化部獎補助,獎補助 by 黃馨巧 0Comments 0Likes (110年)110年度國產電影短片輔導金辦理要點 獎補助對象說明 (一)領有中華民國國民身分證明之製片、導演 (二)依中華民國法律設立登記之電影片製作業受理單位文化部影視及流行音樂產業局 承辦人產製輔導科 李小姐 TEL:02-23758368分機1422備註申請期間:中華民國一百十年五月一日起至同月三十一日止。

(一)遞送方式: 1.掛號付郵遞送者,應於申請截止日前將第五點規定之文件、資料,掛號寄至臺北市中正區開封街一段三號四樓文化部影視及流行音樂產業局電影產業組,以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郵戳為憑。

違反者,不予受理。

2.親自或委託他人(如快遞、宅急便包裹等)交送者,應於申請截止日下午五時三十分前將前點規定之文件、資料,送至臺北市中正區開封街一段三號四樓文化部影視及流行音樂產業局電影產業組,以收件章為憑。

違反者,不予受理。

3.信封封套正面應註明「申請一百十年度電影短片輔導金補助」。

(二)申請案企畫書所載導演相同,或所載製片有製作三部以上本年度申請輔導金短片情形者,申請人應於本局通知期限內自行協調,並作成撤案之意思表示。

屆期未表示或意思表示不明者,各該申請案,均不予受理。

(三)申請書及企畫書不論受理或獲補助與否,概不退還。

(四)企畫書撰寫格式請參考:https://www.bamid.gov.tw/information_143_125740.html 詳細內容 詳細內容 瀏覽次數: 1,150 NoComments PostACommentCancelReply Savemyname,email,andwebsiteinthisbrowserforthenexttimeIcomment. 最新消息▼活動訊息▼展覽/表演說明會徵件/競賽課程/講座文創新聞產業資訊▼趨勢月報產業年報場地租借▼文化部華山小客廳小客廳租借要點小客廳行事曆諮詢服務▼專線諮詢服務獎補助▼文化部獎補助其他獎補助投融資政策與法規線上課程專區文推網F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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