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稅先放後核與先放後稅 - 成功在握的peter - 痞客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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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到這篇文章,還是安侯會計師事務所的人寫的,在我看來其內容只是抄海關的一些規定而已,這樣就在報紙上發表,殊不知如果我來挑戰文章內容的瑕疵,不知他們要如何應對呢?只有身在其中的人才能深入瞭解一個法令規定訂定的真正理由,以前上課時高等行政法院的法官寫了一本有關關務行訴訟的書,每每被我們批評在引用稅則解釋準則上,以及HS(國際貨品分類制度)上有所謬誤,說真的一個裁判者,如果固持己見,真的非百姓之福,魏徵說過,「兼聽則明,偏聽而晦」,以人之身來做上帝之事,實在是不容易的,人類有其最好的本質,也有其墮落的劣根,為了權力或是某些自己認為的偏見而不顧其他人的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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