閱覽證申請 - 國家圖書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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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古籍、手稿、家譜、漢學、藝文、資料庫等學習資訊服務,及閱覽證、自修室預約、活動報名、研究小間、團體討論室、導覽及會議場地等線上申請服務。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首頁申辦服務 線上申辦 閱覽證申請 閱覽證申請 「為提供使用者有文書軟體選擇的權利,本文件為ODF開放文件格式,建議您安裝免費開源軟體( http://zh-tw.libreoffice.org/download/libreoffice-still/ )或以您慣用的軟體開啟文件。

」       字級小中大分享×轉寄 申請資格:凡具有下列資格之一者得申請本館閱覽證1.年滿十六歲之中華民國國民2.未滿十六歲之高中職或具同等學歷之在學學生3.年滿十六歲之非具中華民國國籍身分,依法持有護照、我國政府核發之有效證件或經其使領館處核發證明者所需證件:申請本館閱覽證,填具申請書,依申請資格分別檢具下列證件,親自辦理之。

1.國民身分證或駕駛執照。

2.在學學生證外,本國學生出具國民身分證,外國學生出具護照。

3.護照、我國政府核發之有效證件或經其使領館處核發之證明。

(註:未滿18歲之讀者,填寫申請書時需加填監護人或法定代理人之姓名及電話。

)辦理時間:星期二至星期六9時至20時30分,星期日9時至16時30分(星期一及國定假日休館,停止辦理)辦理地點:於本館二樓閱覽大廳之辦證服務櫃臺本人親自辦理。

諮詢電話:02-23619132轉218辦證服務櫃臺 閱覽證有效期限:本館閱覽證永久有效,惟個人基本資料有所異動時,讀者可於開館時間隨時至辦證櫃臺辦理資料更新。

閱覽證補發:閱覽證如有破損或遺失,請備妥上列所需證件,親洽本館辦證服務櫃臺填寫申請書辦理閱覽證補換發,並繳交行政規費新臺幣三十元整。

臨時閱覽證:讀者已辦妥本館閱覽證而忘記攜帶,得憑上述所列之證件,申辦臨時閱覽證,憑臨時證利用本館圖書資源與設備。

臨時證限當日有效,離館時繳回。

臨時閱覽證申辦每人以三次為限。

辦理方式:1.現場辦證(請備齊申請本館閱覽證之所需證件,於辦證服務時間內,親自辦理之。

)2. 網路申請現場領證(1.僅提供年滿16歲者申請,未滿16歲之高中職或具同等學歷之在學學生請現場辦證。

2.請於申請後三個月內備齊所需證件,於辦證服務時間內,親洽櫃臺領取,逾三個月未領者須重新申請。

) 最後更新時間:2016-11-09 回上頁 TOP 資源查詢館藏目錄查詢系統臺灣博碩士論文知識加值系統期刊文獻資訊網(原期刊索引系統)臺灣人社引文資料庫全國圖書書目資訊網(NBINet)臺灣書目整合查詢系統(SMRT)公告資訊國家圖書館服務與開放時間休館日活動剪影最新消息活動訊息常見問答-讀者服務關於本館館長簡介本館簡史組織架構業務職掌本館重大政策服務對象讀者服務總館交通位置總館各樓層專室簡介總館各樓層平面圖總館環景導覽分館交通位置閱覽證申請說明圖書調閱說明申辦服務閱覽證申請自修室預約系統申辦研究小間預約團體討論室活動報名系統藝文中心場地使用申請閱讀活動錄音下載其他網頁連結行動網頁及APP服務服務園地送存與捐贈推薦網站廉政園地行政院重大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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