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關於同意安徽省調整蚌埠市部分行政區劃的批覆- 維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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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人民政府:   你省《關於調整蚌埠市市轄區行政區劃的請示》(皖政〔2003〕66號)收悉。

現批覆如下:   一、同意蚌埠市東市區更名為龍子湖區,中市區更名為蚌山區,西市區更名為禹會區,郊區更名為淮上區;調整蚌埠市龍子湖區、蚌山區、禹會區、淮上區的行政區劃。

市人民政府駐蚌山區東海大道。

  二、龍子湖區轄原東市區的東風、治淮、東升、解放和曹山5個街道;原中市區的延安街道;原郊區的李樓鄉、長淮衛鎮,雪華鄉的曹彭、仇崗、孫郢、山南4個村。

區人民政府駐解放路。

  三、蚌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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