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團體保險 - 國泰人壽

文章推薦指數: 80 %
投票人數:10人

2021/08/18 110學年度「家長通知書」、「學保手冊」等最新書類及表單,開放下載囉! 點選最右側「資訊下載」 ... 當您使用本網站,即表示您同意Cookies技術支援。

首頁 >團險客戶 >學生團體保險 團險客戶 學生團體保險 企業客戶專區 學生團體保險 學保專區 ◎免付費學保專線0800-036-567  (限「高中以下學校」及「幼兒園」相關業務諮詢) ◎各級學校及幼兒園如欲投保「學生團體保險」  請點右側「學校名冊登錄」系統。

    學校名冊登錄 最新消息 保障內容 家長理賠申請/查詢 常見問題 教育學堂 資訊下載/更多保障 2022/02/01 敬請各級學校及幼兒園完成「110學年度第2學期」學保線上投保作業! 一、110學年度第2學期「學校名冊登錄系統」,自111/2/1起開放「首批投保」作業。

  二、敬請各級學校及幼兒園於111/3/31前完成「110學年度第2學期【首批投保】人數及名冊輸入」,謝謝!     註:請先至「學校名冊登錄」(登入後)/選「繳費收據列印查詢」/點選投保期間「1100801~1110131」,   確認繳費(退費)均已完成,方可進行第2學期投保作業。

2021/08/18 110學年度「家長通知書」、「學保手冊」等最新書類及表單,開放下載囉! 點選最右側「資訊下載」頁面,可下載110學年度「家長通知書」、「學保手冊」等最新檔案。

本學年度學保相關重要書類,經審訂、打樣、大量印製後,預計8月底至9月初起寄送。

(學保手冊2本+學校投保通知書:將直接寄給學校承辦人。

) (家長通知書:送到本公司各縣市營業單位後,將再由學保服務人員轉送至貴校。

) 2021/08/17 【110學年度學生團體保險】由本公司承作,再次守護全國300萬學童。

一、110學年度學生團體保險由本公司承作,再次為全國300萬學童提供保障。

二、依「教育部」110年8月17日臺教授國部字第1100080276B號函之公告,有關110學年度「高級中等以下教育階段學生及教保服務機構幼兒團體保險」之各學期應繳納及政府補助保險費,說明如下:    (一)每位學生(童)保險費新臺幣(以下同)525元。

     本保險第1、2學期學生(童)之法定代理人或家長繳付及政府補助等金額如下:      1.第1學期每位學生(童)應繳納保費175元、政府補助88元。

     2.第2學期每位學生(童)應繳納保費175元、政府補助87元。

   (二)本案保險期間自110年8月1日上午0時起至111年7月31日午夜12時止。

三、「學校名冊登錄系統」自即日起開放使用,敬請各級學校、幼兒園學保承辦人員於110/9/30前完成「110學年度第1學期【首批投保】名冊輸入」。

2021/02/01 敬請各級學校及幼兒園完成「109學年度第2學期」學保線上投保作業! 一、109學年度第2學期「學校名冊登錄系統」,已自110/2/1起開放「首批投保」作業。

  二、敬請各級學校及幼兒園於110/3/31前完成「109學年度第2學期【首批投保】人數及名冊輸入」,謝謝!     註:請先至「學校名冊登錄」(登入後)/選「繳費收據列印查詢」/點選投保期間「1090801~1100131」,   確認繳費(退費)均已完成,方可進行第2學期投保作業。

2020/08/17 109學年度「家長通知書」、「學保手冊」等最新書類及表單,開放下載囉!   點選最右側「資訊下載」頁面,可下載109年「家長通知書」、「學保手冊」等最新檔案。

109學保相關重要書類,紙本審訂及打樣後,由於需大量印製,預計8月底、9月初寄出。

(學保手冊2本+學校投保通知書:將直接寄給學校承辦人。

) (家長通知書:送到本公司各縣市營業單位後,將再由學保服務人員轉送至貴校。

) 不便之處,尚祈見諒。

2020/08/12 【教育部公告】109學年度學生團體保險每人保費為525元。

  一、依「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臺教國署學字第1090093442號函辦理。

二、有關109學年度「高級中等以下教育階段學生及教保服務機構幼兒團體保險」之各學期應繳納及政府補助保險費,說明如下:      (一)每位學生(童)保險費新臺幣(以下同)525元。

          本保險第1、2學期學生(童)之法定代理人或家長繳付及政府補助等金額如下:           1.第1學期每位學生(童)應繳納保費175元、政府補助88元。

            2.第2學期每位學生(童)應繳納保費175元、政府補助87元。

     (二)本案保險期間自109年8月1日上午0時起至110年7月31日午夜12時止。

  三、本公司彙整「109學年度每人保費及學保新制說明」,詳如附檔。

(敬請點此開啟)        2020/07/31 109學年度「學生團體保險」新制上路,由國泰人壽得標承作! 過去「學生團體保險」(以下簡稱學保)為商業型保險,由政府公開招標並以保費低者得標,得標的保險公司需自負盈虧。

但在低保費、高理賠率等因素下,保險公司常因虧損而降低承作意願。

為使學保制度更加完善,並讓學生獲得更好的保障,教育部近年來經與產官學各界會議研商,陸續完成學保條例訂定與三項子法審訂及公告,於109年8月起學保改為「政策型保險」。

  今年7月9日由本公司得標,連續四年承作學生團體保險,與教育部共同守護300萬高中職以下學生及幼兒園幼兒。

109學年度起的「學保新制」由政府負擔盈虧,本公司則提供學保相關服務(如承保作業、代行收取保費、代行理賠給付等)並收取行政作業事務費,保險期間自民國109/8/1零時至110/7/31午夜十二時止,為期一年。

  其他重點摘要如下:   【保費相關】 1.依「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學生及教保服務機構幼兒團體保險條例」第8條,保費由教育部「保險費審議會」訂定公告。

2.本公司於教育部通知後,8/4(二)起,開放學校進行上網投保作業,學童保障不受影響,一樣是8/1(六)生效。

【理賠相關】 1.醫療保險金、失能保險金、生活補助保險金及集體中毒保險金之受益人,為被保險人本人。

身故保險金受益人為被保險人之法定繼承人,繼承人之順序適用民法繼承編相關規定。

2.若有理賠爭議,由專責的爭議處理機構負責協助調處。

3.經濟弱勢(低收、中低收入家庭)學生未達500元之醫療理賠,可依條款給付。

4.流產或分娩及其支出之掛號、門診費用可以申請理賠。

5.被保險人連續投保滿二年後故意自殺致死者,仍給付身故保險金。

  2020/01/31 108學年度第2學期「學校名冊登錄系統」2月1日起開放囉! 一、108學年度第2學期「學校名冊登錄系統」,自109/2/1起開放「首批投保」作業。

二、請先至「學校名冊登錄」(登入後)/選「繳費收據列印查詢」/點選投保期間「1080801~1090131」,確認繳費(退費)均已完成,方可進行第2學期投保作業。

三、敬請於109/3/31前完成「108學年度第2學期【首批投保】人數及名冊輸入」,謝謝! 2019/08/01 點選最右側「資訊下載」頁面,可瀏覽108學年度「家長通知書」、「學保手冊」等最新書類及表單! 點選最右側「資訊下載」頁面,可瀏覽108年「家長通知書」、「學保手冊」等最新書類及表單。

  今年度新提供:「108學年度-投保日期-加保保費對照表」(文件編號【07】), 可方便老師、家長依學生的加保日期查表,即可知每人應繳交之保費。

2019/08/01 108學年度「第1學期」開始囉,「學校名冊登錄系統」自8/1起開放首批投保作業。

「學校名冊登錄系統」自108/8/1起開放使用,敬請各級學校、幼兒園學保承辦人員於108/9/30前完成「108學年度第1學期【首批投保】名冊輸入」。

   108學年度相關資料如「家長通知書」、「學保手冊」等均可自右側「資訊下載」取得各式書類及表單。

2019/04/26 國泰人壽連續承接學生團體保險,積極推展永續正面能量! 國泰人壽持續承接108學年度「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學生暨幼兒園幼兒團體保險」,以107學年度「原契約條款保障及原契約單價」後續擴充一年,連續第三度受理學生團體保險,與教育部共同守護300萬學子。

  國泰人壽自106學年度承作學生團體保險後,秉持保險永續與負起社會責任之精神提供保障與相關服務,近年重大傷亡事件發生之際(花蓮大地震、普悠瑪事件等),除了第一時間派員至現場表達慰問、協助家屬依學保理賠條款申請理賠外,另額外提供傷亡慰問金、緩繳保費、快速理賠等多項措施,讓所有學子獲得完整的健康及醫療照顧,也協助家屬免為理賠而奔波。

  今年,國泰人壽響應教育部學保無縫接軌的政策,讓學生保障不漏接,依契約條款第6條約定,在未調漲保險費金額(每人保費525元)條件下,繼續承接108學年度的學生團體保險,期望為全國300萬名高中職以下學生及幼兒園幼兒提供服務與保障,讓全國學生及家長安心。

  除了學生團體保險的守護外,為推廣永續意識,教育部與國泰人壽攜手共同推動「永續校園推廣計畫」,由5,500名國泰人壽學保服務同仁擔任「校園永續推廣大使」,針對「反毒宣導」、「環境教育」、「校園安全」和「理財保險知識」等永續議題提供活動與相關教材,透過舞台劇、講座、動畫、App遊戲和電子手冊等資源,向廣大學子介紹永續知識,推出至今受到廣大師生肯定。

近期,經行政院公開徵選,國泰人壽亦獲准辦理全國公教人員及其親屬的「長期照顧保險」,將可為平時照顧學子們不遺餘力的師長們,提供完善的長照保障。

展望未來,國泰人壽期望發揮保險的核心力量,守護國人的幸福,朝「永續保險的領航者,用心守護家的幸福」的永續願景邁進。

  如有學生團體保險諮詢需求,可撥打國泰人壽學保免付費諮詢專線(0800-036-567),本公司將竭誠為您服務。

    2019/02/01 107學年度「第2學期」開始囉,「學校名冊登錄系統」自2/1起開放首批投保作業。

「學校名冊登錄系統」自108/2/1起開放使用,敬請各級學校、幼兒園學保承辦人員於108/3/31前完成「107學年度第2學期【首批投保】名冊輸入」。

2018/08/07 107學年度各縣市「學保說明會」精采開講囉(時程表下載)! 107學年度「學保說明會」自7/31起於各縣市舉辦囉!主要參加人員為各級學校、幼兒園學保承辦人。

時程表下載路徑:學生團體保險/學校名冊登錄/資訊下載:107學年度各縣市「學保說明會」時程表 2018/08/01 107學年度學保「健康聲明書」改版囉,請立即下載新版(10701版)使用。

因應65歲以上保障內容調整,特修改被保險人健康聲明書(10701版),敬請 補校及進修學校「學保承辦人員」下載更新。

(路徑:學生團體保險/學校名冊登錄/資訊下載【09】學生團體保險被保險人健康聲明書) 2018/08/01 107學年度第1學期「學校名冊登錄系統」開放投保囉! 「學校名冊登錄系統」107/8/1起開放使用,敬請各級學保承辦人員於9/30前完成「107學年度第1學期【首批投保】名冊輸入」唷。

2018/02/06 第2學期「應注意事項及說明」,趕快來瞧瞧! 「學校名冊登錄系統」2/1起開放使用,敬請各校承辦人員於3/31前完成,第2學期「應注意事項及說明」請參閱:學校名冊登錄/資訊下載/106學年度第二學期-應注意事項說明 2018/01/31 第2學期「學校名冊登錄系統」開放使用囉,快來進行投保作業! 「學校名冊登錄系統」2/1起開放使用,請各級學保承辦人員於3/31前完成「106學年度第2學期【首批投保】名冊輸入」唷。

2017/11/09 學校名冊登錄系統已可看到學生之申請書影本囉! 一、自106年10月27日起之新增案件,將可在學校名冊登錄系統看到申請書影本。

二、若是一般服務人員以行動理賠送件或保戶親臨服務據點送件(或郵寄件): 學校尚未學籍確認者:可於『學校名冊登錄系統』/學團險專區/學籍補全確認處可查詢『影像調閱』。

學校已確認學籍資料者:可於『學校名冊登錄系統』/理賠查詢/學籍補全查詢處查詢『影像調閱』(僅放置學籍補全確認後二週時間)。

已理賠結案件:可於『學校名冊登錄系統』/理賠查詢/理賠紀錄查詢處查詢『影像調閱』(將放置一年時間)。

三、學團服務人員至學校拿已蓋學保專用章之申請書部分: 僅於該件已理賠結案後,會將申請書影本放置於學校名冊登錄系統/理賠查詢/理賠紀錄查詢處查詢『影像調閱』(仍放置一年時間)。

2017/09/08 「幼兒園既往症與弱勢學童自負額」教育部補助辦法 2017/08/17 國泰人壽學保諮詢專線啟用囉~ 即日起,若要諮詢「106學年度高中職以下學生暨幼兒園幼兒團體保險」事項可撥打國泰人壽免付費學保專線:0800-036-567洽詢。

保險費 110學年度每位學生之保險費為525元,其中家長負擔及政府補助分述如下(幣別:新臺幣): 項目 學期 幼兒園、國小、國中、高中職(含補校及進修學校) 外國僑民學校 (完全自繳保費學生) 家長負擔 第1學期 175元 263元 第2學期 175元 262元 政府補助 第1學期 88元 0元 第2學期 87元 0元 給付內容 (詳細內容請以「110學年度高級中等以下教育階段學生及教保服務機構幼兒團體保險保單條款」為準。

)(幣別:新臺幣) 給付項目 給付金額 身故保險金 100萬元 失能保險金 第一級 100萬元 生活補助金       滿1年:15萬元       滿2年:20萬元       滿3年:25萬元       滿4年:30萬元 第二級 90萬元 生活補助金       滿1年:11萬2,500元       滿2年:15萬元       滿3年:18萬7,500元       滿4年:22萬5,000元 第三級 80萬元 第四級 70萬元 第五級 60萬元 第六級 50萬元 第七級 40萬元 第八級 30萬元 第九級 20萬元 第十級 10萬元 第十一級 5萬元 被保險人因同一事故,致成失能,而於該事故發生之日起3個月內身故時,給付身故保險金最高以100萬元為限,但已領取之失能保險金應予扣除。

每一被保險人之失能保險金(不包含生活補助金)的給付,於全部保險期間內,累計最高以100萬元為限。

醫療保險金 住院 住院醫療保險金 註1 實際支出醫療費用金額扣除除外責任費用後在起賠金額500元以上者,依前開扣除後之金額給付。

(病房費部分每日以1000元為限,但領有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核發之重大傷病卡者不受此限制。

每次住院最高給付金額以5萬元為限。

) 上開扣除後之金額未達起賠金額500元者,國泰人壽不負給付責任。

但為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或其他特殊情形者除外。

  專案補助重大手術保險金 註2 同一疾病或意外傷害事故給付金額(含住院醫療保險金)累計最高以20萬元為限(本項限符合保險費補助資格之學生且自事故日起1年內施行保單條款附表二所列之重大手術者)。

 註3 傷害門診保險金 同一事故實際支出醫療費用金額扣除除外責任費用後在起賠金額500元以上者,依前開扣除後之金額給付。

每一事故最高給付金額以5,000元為限。

上開扣除後之金額未達起賠金額500元者,國泰人壽不負給付責任。

但為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或其他特殊情形者除外。

燒燙傷及須重建手術保險金 同一意外傷害事故給付金額累計最高以3萬元為限。

倘非領有重大傷病卡者,如已參加社會保險但未以社會保險被保險人身分或未至社會保險指定醫院或診所治療,或以社會保險身分就醫,但醫療費用未經社會保險給付分擔而全額自費者,僅按其支出之實際醫療費用的65%給付,但以不超出各項醫療保險金限額為限。

住院醫療保險金或傷害門診保險金之給付方式,係按收據實繳醫療費用,扣除除外責任事項(如掛號、診斷書…等費用)後,若在起賠金額500元以上者,在投保限額內給付保險金。

但如被保險人有前一項情形,則按收據實繳醫療費用,扣除除外責任事項後,以65%計算,若在起賠金額500元以上者,在投保限額內給付保險金。

年齡滿65足歲(45年8月1日前出生)之學生,保險範圍僅限因遭遇意外事故,致身故、失能、傷害或需要治療者。

集體中毒慰問金 被保險人集體中毒須住院者(ㄧ般中毒指被保險人5人以上,倘為食物中毒者,則為2人以上),每人給付3,000元。

註1:被保險人於本契約保險期間內,因同一疾病或傷害或其引起之併發症,必須住院治療2次以上時,如每次出院日期與再入院日期間隔未超過14日者各項    醫療保險金限額,均視為同1次住院辦理。

  註2:本項保險金須為符合本團體保險契約條款第11條所列接受保險費補助的被保險人始可申請。

  註3:進修及補習學校之被保險人所稱之「疾病」係指被保險人自加保生效日起所發生之疾病。

   保險期間 110年8月1日至111年7月31。

申請理賠 請直接與就讀學校的承辦人員聯繫,理賠申請書填寫及應備文件,均可透過學校承辦人員協助辦理,本公司將於接獲通知後儘快為您服務! 受益人 醫療保險金、失能保險金、生活補助保險金及集體中毒保險金之受益人為被保險人本人;身故保險金之受益人則為被保險人的法定繼承人,但無法定繼承人者,受益人依下列順序定之:1.被保險人之監護人。

2.實際扶養被保險人之人。

3.其他被保險人最近親等之家屬,如有同親等者,以尊親屬優先。

理賠申請時效 自得為請求之日(即事故日)起兩年。

  其他 高中職(含進修學校及特殊學校)應屆畢業生倘考上大專校院且完成註冊,並繳交完成大專院校學生團體保險費者,本公司不負給付責任。

   受益人或本公司對於各項保險金之給付如有疑義或爭議時,按高級中等以下教育階段學生及教保服務機構幼兒團體保險爭議處理辦法處理。

受益人就保險爭議事件得先向保險人提出申訴,或逕向爭議處理機構申請調處。

若涉訟時,約定以學校及教保服務機構所在地之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

   註:詳細內容依「110學年度高級中等以下教育階段學生及教保服務機構幼兒團體保險保單條款」為準。

理賠流程 進度查詢    *提醒您,需先加入會員(年滿20歲)並經認證後,方能登入查詢理賠進度,且僅開放被保險人或受益人本人查閱。

  登入查詢理賠進度 應備文件 申請項目 醫療保險金 失能保險金 生活補助金 身故保險金 專案補助重大手術保險金 (限編制內接受保險費補助之學生專用) 學團險專用理賠申請書 醫療診斷書註5 醫療費用收據 註1 註1 失能診斷書或身心障礙手冊及其他失能鑑定文件 死亡診斷書或相驗屍體證明書 除戶戶籍謄本 受益人與被保險人的關係證明 註2 註2 註2註3 學籍資料或入學資料影本 (請蓋經辦人職章) 註4 註4 註4 註4 保險費補助之身分證明 法定繼承人聲明暨同意書         註5   受益人:109學年度之學生團體保險,除身故保險金受益人為法定繼承人外,其他保險金受益人為學生本人。

108學年度(含)以前之學生團體保險,受益人為被保險人之法定代理人或其家長。

「投保學校證明」欄可以具備完整學校名稱字樣之橡皮章代替學校印信(關防或學保專用章) 註1:請領醫療保險金者,須檢附診斷書及醫療費用收據(若以收據副本或影本代替,須請原醫療院所加蓋院方關防或其他專用章為證)。

註2:受益人與被保險人的關係證明(如戶籍謄本、扶養證明等),須能證明受益人為被保險人的法定代理人、法定繼承人、監護人、實際扶養人或家屬關係及親等。

申請108學年度(含)以前教育部學民及學前教育署招標高級中等學校以下學生團體保險之醫療保險金、失能保險金及生活補助金時亦須檢附。

註3:生活補助金請領的受益人身分證明必須能證明被保險人失能滿週年仍生存。

(如戶籍謄本) 註4:由學校於保險金申請書加蓋關防或學保專用章證明被保險人學籍身分,或國小以上學生可提供學籍資料,教保服務機構幼童可附入學資料。

註5:申請108學年度(含)以前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招標高級中等學校以下學生團體保險之身故保險金,受益人非法定繼承人時不須檢附。

註6:診斷名稱(病名)「建議」可請醫師加註國際疾病編碼第十版的診斷碼,可加快理賠判斷。

註7:受益人申領各項保險金時本公司於必要時,可請受益人提供上表以外之其他相關文件。

另本公司於必要時得經其同意調閱被保險人之就醫相關資料(須檢附同意查詢聲明書),其費用由本公司負擔。

  表單下載與填寫 文件名稱 文件下載 範例 理賠申請書下載 下載 範例 同意查詢暨授權聲明書 (因理賠審理,本公司需向醫院調閱您的資料時,請提供此同意書) 下載 範例 法定繼承人聲明暨同意書 (若保險金給付對象為法定繼承人,法定繼承人請填寫本聲明書) 下載 範例 輕鬆教育影片 學生團體保險是什麼 在學生遇到疾病或意外事故時,保險金減輕家庭負擔,協助學生恢復健康。

每學期學校都會自動為學生投保,無需另外申請! 學生團體保險理賠篇 如果發生疾病或意外事故,需要申請理賠時,有什麼該注意的地方呢?快詳閱影片吧。

學生團體保險SOP篇 校方該怎麼為學生們投保團體保險呢?各校承辦人員是為幼兒園為老師,國小以上校護,至國泰人壽官網學團險專區,進行學校名冊登錄。

教師節謝師影片    【人生的可能性】教師節謝師影片 故事改編自2017年教育奉獻獎得主,雲林縣元長國中傅威勝老師。

「教育,是為了創造人生的可能性。

」「在講台上,給孩子上課,那個是工作;在講台下,對孩子的關心,那才叫做教育。

」 觀看影片 資訊下載 商品名稱 下載 【01】110學年度-家長通知書 下載 【02】110學年度-學保作業手冊 下載 【03】110學年度-學保說明會PPT 下載 【04】110學年度-學保保單條款 下載 【05】110學年度-投保日期-加保保費對照表 下載 【06】110學年度-第1學期-學校投保作業通知書 下載 【07】110學年度-共同供應契約條款 下載 【08】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學生及教保服務機構幼兒團體保險條例及其相關法規 下載 【09】代辦加退保作業申請書 下載 【10】學生團體保險-契約變更申請書 下載 【11】學生團體保險-被保險人健康聲明書 下載 【12】保費繳納、帳務處理應注意事項與常見退匯原因 下載 109學年度-學生團體保險-家長通知書 下載 109學年度-學生團體保險-學保保單條款 下載 109學年度-學生團體保險-共同供應契約條款 下載 108學年度學生團體保險-家長通知書 下載 108學年度學生團體保險-學保保單條款 下載 108學年度學生團體保險-共同供應契約條款 下載 107學年度-學生團體保險-家長通知書 下載 107學年度-學生團體保險-保單條款 下載 107學年度-學生團體保險-共同供應契約條款 下載 106學年度學生團體保險-家長通知書 下載 106學年度學生團體保險-保單條款 下載 106學年度學生團體保險-共同供應契約條款 下載 更多保障 小孩出生 小寶貝出生了,在迎接新生兒喜悅的同時,是否也要給小孩最好的保障。

為您建議給小孩、父母最完整的保險保障。

了解更多 子女教育基金 孩子是我們未來的希望,給孩子完善、優質的教育是父母最重要的責任,如何透過保險商品,建構子女的教育基金呢? 了解更多 為提供您最佳個人化且即時的服務,本網站透過使用Cookies記錄與存取您的瀏覽使用訊息。

當您使用本網站,即表示您同意Cookies技術支援。

(更多資訊請參閱隱私權保護政策,如需修改Cookie設定請參閱第四點、第九點) 接受 國泰人壽 國泰金控 國泰世華銀行 國泰產險 國泰綜合證券 國泰投信 國泰投顧       隱私權保護政策 顧客資料保密措施 資訊公開 體檢院所平台 ©國泰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服務專線:0800-818-001 隱私權保護政策 顧客資料保密措施 資訊公開 體檢院所平台 ©國泰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請為這篇文章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