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罕見不承認配偶權判駁回妻子向小三求償| 社會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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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界人士說,多數承審侵害配偶權案件的法官認為,與有配偶之人通姦,是干擾或妨害他人夫妻維持婚姻共同生活圓滿、安全及幸福的權利,若婚外情事實 ... 更多編輯台推薦新聞: 生活親友接機釀BA.5家庭群聚指揮中心提醒消毒通風5重點 科技日本科學家用冷凍乾燥體細胞複製老鼠有望保護物種免於滅絕國際英國青年靠打字機作畫化字母與標點符號為藝術運動影片/MLB首見中外野傳三壘手三殺守備雙城延長賽擒白襪生活醫建議35歲以上每年乳房超音波早發現年輕乳癌本網站使用相關技術提供更好的閱讀體驗,同時尊重使用者隱私,點這裡瞭解中央社隱私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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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姓女子不滿丈夫與洪姓女子108年間交往甚密,提告洪女侵害配偶權並求償;不過法官罕見認定沒有配偶權概念的存在。

(示意圖/圖取自Pixabay圖庫)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中央社記者林長順台北27日電)陳姓女子不滿丈夫與洪姓女子交往甚密,提告洪女侵害配偶權求償。

不過,北院法官罕見認定沒有配偶權概念的存在,陳女請求無理由,判決駁回。

北院表示,尊重法官獨立審判。

陳女提告主張,洪女於民國108年4月至6月間,經常深夜與丈夫通電話,超出一般交友範疇及界限;洪女並於108年8月間,與丈夫在外牽手而有婚外情的情形,侵害她的配偶權,求償新台幣80萬元。

本案承審法官吳佳樺是大法官吳陳鐶的女兒。

她指出,大法官釋字第791號解釋宣告通姦罪違憲,可見憲法對於以婚姻約束配偶雙方忠誠義務,亦不再強調婚姻之制度性保障,轉為重視婚姻關係中配偶雙方平等、自主之「個人」(性)自主決定權。

法官表示,配偶彼此間為相互獨立自主之個體,不因婚姻關係所負的忠誠義務而有支配他方意志或自主決定的特定權利,故在憲法典範變遷的脈絡下,自不應承認隱含配偶為一方客體,受一方獨占、使用之「配偶權」概念。

法官指出,法院既然不應承認「配偶權」概念,原告以被告侵害其「配偶權」為由,請求被告負侵權行為損害賠償責任,給付非財產上損害賠償,均屬無據,應予駁回。

全案可上訴。

法界人士指出,本案承審法官認為,配偶各為獨立自主的個體,不因婚姻關係所負的忠誠義務而有支配他方意志或自主決定的權利,承審法官認為沒有配偶權概念的存在,因此,原告主張配偶權受侵害,即無理由。

訂閱《早安世界》電子報每天3分鐘掌握10件天下事請輸入正確的電子信箱格式訂閱感謝您的訂閱!法界人士表示,這類侵害配偶權的案件,實務上多數見解認為,婚姻關係以夫妻共同生活為目的,夫妻間應彼此尊重,互守忠實義務,保持其共同生活之圓滿、安全及幸福,此種關係具有人格之性質,對配偶雙方均具有重大利益。

法界人士說,多數承審侵害配偶權案件的法官認為,與有配偶之人通姦,是干擾或妨害他人夫妻維持婚姻共同生活圓滿、安全及幸福的權利,若婚外情事實明確,依據民法第184條、第195條規定請求,法官通常會判賠相當金額的慰撫金。

本案判決實屬罕見。

(編輯:張銘坤)1101227延伸閱讀知名音樂製作人妻外遇男子侵害配偶權判賠60萬高市議員被控介入婚姻有私生子法官判不知情免賠謝和弦、莉婭偷情判賠前妻Keanna120萬元李靚蕾不接受王力宏贈與豪宅盼婚變風暴落幕中央社「一手新聞」app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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