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委內線買股4】扯!最高法官審富商案開庭前後私下頻密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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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類別 全部類別 富商翁茂鍾密集與司法界人士飲宴後,翁的3億元本票債權不存在之訴後來上訴至最高法院,他在2001年5月30日分案當天,與石木欽及顏南全2位法官在熊二餐廳見面,在當時分案屬保密制度下,翁仍即時得知由林奇福庭長承審,並在當天下午3點馬上與林見面。

全案在5個月後,由現任高等法院院長李彥文任受命法官審理完畢,翁如願獲判勝訴確定,翁茂鍾公司的1,000萬美元(約新台幣3億元)債務即完全解套,林奇福庭長後來還與翁在國賓飯店聚餐。

石木欽在司法界位高權重,因此獲司法院長許宗力委以重任,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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