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科學學分學程Marine Science Program - 臺大教務處- 國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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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大深邃的海洋與氣候調節、環境變遷、資源利用,以及人類社會的永續發展都有重要影響,近年來海洋科學普受世界各國重視,國際間的海洋科學研究蓬勃發展,也積極推展海洋 ... 首頁Home 學程資訊ProgInfo 各學程申請時間查詢ApplicationDates 線上申請Apply Online 申請查詢ApplicationInquiry 學程人數統計查詢   學分學程簡介IntroductionofProgram 學程Program 請選擇 P020地球系統科學學分學程P030婦女與性別研究學分學程P040永續資源學分學程P050生物技術學分學程P070分子醫學學分學程P080食品科技學分學程P120知識管理學分學程P130海洋科學學分學程P140傳播學分學程P160奈米科技學分學程P180臺灣研究學分學程P240生物統計學分學程P250中國大陸研究學分學程P270歐洲暨歐盟研究學分學程P290分子醫藥學分學程P300幹細胞與再生醫學學分學程P310神經生物與認知科學學分學程P320經典人文學分學程P340中草藥學分學程P350老人與長期照護學分學程P360領導學分學程P370創意創業學分學程P380亞洲藝術學分學程P390藝術設計學分學程P400傳染病學學分學程P420中英翻譯學分學程P430能源科技學分學程P450保健營養學分學程P460人口學分學程P480日本研究學分學程P490全電化都會運輸系統基礎技術學分學程P500東亞研究學程P510茶與茶業學分學程P520動物福祉學分學程 P530生物多樣性學分學程P540離岸風力發電學分學程P550商業資料分析學分學程P560智慧醫療學分學程P570量子計算與資訊學程P580建築設計學分學程P590西洋古典文學學分學程P600健康政策與社會研究學分學程P610健康大數據學分學程 (請選擇欲查詢的學程)Selecttheprogramyouwouldlikeview 學程Program 中文名稱:海洋科學學分學程 英文名稱:MarineScienceProgram 學程主任DirectorofProgram 姓名:謝志豪 學程網址WebsiteofteProgram http://www.oc.ntu.edu.tw/?page_id=260  聯絡人PersoninChargeoftheProgram 姓名:游慧中 電話:33661606 Email:[email protected] 主辦單位:海洋研究所 學程簡介IntroductionofProgram 【設置宗旨】廣大深邃的海洋與氣候調節、環境變遷、資源利用,以及人類社會的永續發展都有重要影響,近年來海洋科學普受世界各國重視,國際間的海洋科學研究蓬勃發展,也積極推展海洋科學教育,以增進民眾對海洋的瞭解,進而保護海洋環境和資源,以維繫人類社會的永續發展。

台灣四面環海,海洋與台灣地區民眾的生活、經濟、文化、社會和永續發展,都有密切關係,而推廣正確的海洋科學知識,使未來的社會中堅和大眾瞭解海洋,進而保護海洋環境,促進海洋環境和資源的永續,是大學教育的任務之一。

本校於民國五十七年設立海洋研究所,是國內第一所海洋科學教學及研究機構,師資陣容完整而堅強,向來是我國海洋科學研究和教學的領導者。

由於本所目前未設立大學部,雖有開設多門通識及基礎課程供大學部學生選修,但是尚缺乏系統性整合,本學程設置之宗旨為提供有系統的海洋科學基礎課程,提供大學部學生選修,增進學生對海洋科學及我國海洋環境的了解,培育新世代的海洋人才。

本學程之主辦單位為理學院海洋研究所,參與教學研究單位包括理學院海洋研究所、大氣科學系、地質科學系、工學院工程科學及海洋工程學系、生命科學院生命科學系及漁業科學研究所。

【課程規劃】本學程應修總學分為十五學分以上。

學程課程之必修課程包括「海洋科學概論」、「物理海洋概論」、「化學海洋概論」、「生物海洋概論」、「海洋地質概論」、「海洋監測與技術」等六科,以上六科共八學分中需擇六學分為必修。

選修課程包括海洋所提供之U字頭課程與相關課程,以及其他系所提供之海洋科學相關課程,並訂定其他可抵免課程,包括大氣科學系、地質科學系、生命科學院生命科學系及漁業科學研究所、工學院工程科學及海洋工程學系等系所之相關課程,但全部抵免以三科六學分為限。

選修課程依照各課程實際開授情況,每學期公告更新供學程學生修課參考,選修課程之認定由學程小組依開授課程現況和實際需求調整並公告更新。

【申請修讀學程之資格與流程】凡國立臺灣大學系統學校學士班二年級(含)以上及研究所在學生,對學習海洋科學有興趣者,可依相關規定時程提出申請,每學期辦理一次(學程線上報名系統https://ifsel3.aca.ntu.edu.tw/cou_stu/),申請者需填寫「海洋科學學分學程」申請表,檢附歷年成績表一份,經該系系主任、該院院長同意並簽章後,將申請文件送至本學程行政管理單位海洋研究所辦公室,由本學程之學程小組委員審查同意後,於每學期申請截止後一個月內,由海洋所公佈申請核准學生名單。

  畢業資格GraduationRequirements 【學程修畢要求】本學程應修總學分為十五學分以上,包括必修課程(至少六學分)及選修課程(至少九學分)兩大部份,且其中至少應有七學分不屬於學生主系、所、加修學系及輔系之必修科目。

【證書核發程序】學程學生於畢業前完成本學程總學分十五學分以上時,應主動於畢業前一個月主動檢具中、英文歷年成績單正本各乙份,並填寫「學分學程證明申請表」,送交由海洋研究所辦公室,經學程小組審核通過並簽請教務長、校長同意後,由海洋研究所所長授核發「海洋科學學程」修業證書。

【其他事項】因應學程規劃之課程調整,不論申請修讀學程時間為何,學程證書核發均以最新修訂之學程設置辦法為準則,必修課程之修畢學分數則採計設置辦法修訂前後之所有開設必修課程。

依「國立臺灣大學跨院系學分學程設置準則」第六條:修讀學程學生已符合本系(所)畢業資格而尚未修滿學程規定之科目與學分,得檢具相關證明,向教務處申請延長修業年限,至多以一年為限。

但總修業年限仍應符合大學法修業年限及本校學則規定。

已具本學程修習資格,而未修畢本學程學分之學士班學生,若日後為本校研究生,得繼續修習本學程,其已修習之學分數併入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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