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占」明明違法為何要保障居住權?法官這樣說...-風傳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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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權是「國際認證」的基本權利. 桃園地方法院法官孫健智坦言,自己在和其他法律工作者講到無權佔有的案例時 ... VVIP會員
延伸文章資訊
- 1居住權與反迫遷|台灣人權促進會
居住權的意義,在保障人們「安居」樂業。每個人都需要有個家,而國家有義務逐步實現這個理想。這是2009年成為國內法的兩公約所做的要求。遺憾的是,隨著 ...
- 2什麼是居住權? - 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
這裡的「保有權保障」(security of tenure)意味著,不管是什麼形式的居住,例如自有房屋、租用、共居、非正規住居或其它,都應該被尊重。 一個常見的誤解是,有 ...
- 3居住權– 反迫遷連線TAAFE
每個人的居住權都應該被保障,禁止歧視及差別待遇。 居住權是「安全、和平且有尊嚴地居住某處的權利」,不論居住的狀態是否合乎國內法律。 國家必須與人民 ...
- 4建構我國憲法上之適足居住權 從司法院釋字第709號到732號 ...
羅雅怡,司法院釋字第709號解釋首度在解釋理由書中引用了「經濟、社會和文化權利國際公約」之具體條文,利用公約對「適足居住權」之,月旦知識庫,整合十大 ...
- 5居住權– 反迫遷連線TAAFE
每個人的居住權都應該被保障,禁止歧視及差別待遇。 居住權是「安全、和平且有尊嚴地居住某處的權利」,不論居住的狀態是否合乎國內法律。 國家必須與人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