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獄及看守所收容人金錢與物品保管及管理辦法-全國法規資料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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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為保管之物品如發還收容人使用或交由他人領回者,亦同。

機關應將代收容人保管之物品,收置於指定之處所妥適保管。

其屬貴重物品者,得勸諭 ... 跳至主要內容 ::: 現在位置: 首頁 中央法規 所有條文 P 下載 友善列印 加入資料夾: 儲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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