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節分類械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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閩客械鬥又稱為閩粵械鬥,這是因為一般概稱福佬人為福建人,客家人為廣東人的緣故,但必須注意的是,其實客家人的原鄉不全然是在廣東,像是福建的汀州府就有不少客家人, ... │上一節│ ●彈出的圖片在您切換視窗後會自動關閉●   早期台灣的開墾皆由漢人自己努力,清政府採消極放任態度。

渡台開墾的移民及其後裔,因台灣河川多東西走向,形成天然障礙,南北交通不便,初期仍抱持著原鄉祖籍的認同,難以形成台灣全島的意識。

  這些分別帶著不同的「原鄉認同」來到台灣的移民及其後裔,由於生存競爭,遂發生磨擦,進而衝突群鬥。

其衝突的類別很多,有的是福佬人與客家人鬥;福佬人中,又有漳州人和泉州人的衝突;泉州人中,又有同安人和惠安、南安人火拼;或是某姓和某姓又打起來了;這庄和那庄又拼起來了;不同的樂團也鬥起來了;甚至同職業之間也有火拼。

這種群鬥﹐即所謂「分類械鬥」。

  分類械鬥的根本原因,除了基於原鄉地域的族群認同之外,最根本的癥結在於經濟因素。

初墾時,各籍移民因為地廣人稀,尚能互助合作而相安無事。

後來墾地漸小,開始因田地、水利、地租等現實生活利益而起爭執。

此外,也有因為職業利益的爭奪而衝突的。

爭執衝突一久,嫌隙日深,最後卻連一些偷雞、摸狗、賭博、爭注等小衝突,也會引發成大械鬥,甚至還有因婚外情而起械鬥的。

  【勸中壟和睦碑】       清據台灣的211年間,台灣社會發生過比較大規模的分類械鬥有60餘次。

其中以閩客械鬥與漳泉械鬥最為常見。

閩客械鬥又稱為閩粵械鬥,這是因為一般概稱福佬人為福建人,客家人為廣東人的緣故,但必須注意的是,其實客家人的原鄉不全然是在廣東,像是福建的汀州府就有不少客家人,俗稱「汀州客」,並且還有他們自己的祖籍神,漳州的詔安縣也有不少「詔安客」移民來台;而福佬人的原鄉也不全然在福建,廣東的潮州府亦有不少福佬人移居來台。

閩客械鬥最初多發生在南部的高屏地區,這可能是因為當地的客家人朱一貴事件時,即能結合成強有力的武裝團練組織─六堆,在閩客械鬥中屢占上風之故,因此福佬人只有不分漳、泉,團結一致才能對抗客家人。

其他較大規模的閩客械鬥,包括在道光年間以前,台北盆地也經歷多次的閩客械鬥,後來,客家人選擇搬出台北盆地遷往桃竹苗地區住居;1797年,吳沙死後因土地分配問題爆發噶瑪蘭地區的漳、泉、客三籍的大械鬥;1844年,的彰化地區發生的漳州人與客家人械鬥等。

  【六堆振豐柵門】   【六堆茄苳柵門】   【六堆建功柵門】   【六堆天后宮】   【六堆位置圖】   【日治時期福佬人與客家人分布相關位置圖】 【六堆天后宮】     漳泉械鬥常發生於福佬人勢力強盛的地區,如道光年間,住在台北盆地的客家人遷移到桃竹苗地區之後,漳、泉就開始械鬥,其中包括1825年士林的漳泉械鬥,當地的漳州人被打敗後,甚至躲到芝山巖的惠濟宮一度斷水斷糧;1853年,大坪林(今新店市)的泉州人襲擊安坑(今新店市)的漳州人,並焚燬當地的開漳聖王廟─太平宮,兩方的爭鬥到幾年之後才算平息;1859年9月,以艋舺(今萬華)的泉州人為首,淡水河岸的新莊、港仔嘴(今板橋市江翠地區)、和尚州(今蘆洲)、加蚋仔(今萬華東園地區)等地的泉州人相繼參與,和居住在枋寮(今板橋市)、土城、士林等地的漳州人發生慘烈火拼,加蚋仔庄被毀,板橋林家的林維讓位平息多次的械鬥所造成的宿怨,乃捐資成立「大觀書社」(後改稱「大觀義學」),集兩籍人士會之,課以詩文,並供應食宿所需,才使漳泉二府人士逐漸化干戈為玉帛。

有時候,漳泉械鬥也會有多角關係的演出,如乾隆年間的彰化地區的漳泉械鬥,由於漳州人鬥不過泉州人,乃轉而結合客家人與泉州人繼續互鬥;嘉慶年間的噶瑪蘭地區的漳泉械鬥,則由於泉州人與爭不過漳州人土地,於是再結合客家人、原住民與漳州人械鬥。

  【芝山岩同歸所】   【芝山岩隘門】   【芝山岩隘門】     同府之間縣與縣的爭鬥,最著名的就是發生於1853年艋舺的「頂下郊拼」。

械鬥之緣由,在於因為爭奪淡水河上主要商業碼頭的利益,碼頭力伕發生了口角,最後引發八甲街(現今萬華桂林路老松國小一帶)的泉州籍同安人聯合漳州人(同屬「下郊」)攻擊同屬泉州籍的三邑人(惠安、南安、晉江三籍人,屬「頂郊」)之械鬥。

最後同安人失敗,在林佑藻領導下,由八甲街帶著他們的神祇霞海城隍爺北逃到大稻埕,重新建立新市街及霞海城隍廟。

不久,在新莊也發生兩次分類械鬥,當地的同安人也移民至大稻埕投靠同鄉。

這些同安人可說是因禍得福,大稻埕在台灣開港之後,因茶葉加工而發達,最後竟超越艋舺成為台北第一聚落,這一部分將留待第14章說明。

  【大稻埕霞海城隍廟】       除此之外,異姓間的械鬥也頗為常見,這類械鬥,以發生於1860年代(同治初年)的西螺三姓械鬥規模最大。

在今天濁水溪南岸雲林縣境內的西螺、二崙、崙背等三個鄉鎮一帶,分佈有廖姓、李姓、鍾姓村莊。

其中李姓、鍾姓分佈於今天崙背及二崙鄉一帶,人丁昌盛,財勢較大,素以大姓自豪。

而分佈於西螺的廖姓村落,貧農較多,平日節儉樸素,每逢迎神賽會,均不鋪張,卻常遭李姓、鍾姓村民恥笑挖苦 。

事件的發生﹐起因於有李姓的村民李龍溪的兒子,放馬偷吃附近廖姓村民廖雀的稻子,廖雀的兒子一氣之下,以鐮刀殺傷李龍溪的馬,李龍溪遂將廖雀的兒子綁去,挖掉其眼睛,並且遇到廖姓村民,就藉故生事,欺負廖姓村民。

廖雀不甘示弱,也將李龍溪的兒子綁來,也挖掉其眼睛。

鍾姓族中有一武秀才,是李龍溪的姻親,據報後聲明要替他外甥復仇,乃糾集族人來助李龍溪,合攻廖雀。

廖雀挺身而出與李姓﹑鍾姓對抗,戰火逐漸延及西螺全街的廖姓,連袂起來對抗鍾、李二姓。

戰火愈打愈烈,雙方都設有砲台對壘。

當戰火初啟時,廖雀一面抵抗,一面向彰化縣抗告李龍溪擁鍾械鬥,要求派兵鎮壓,但縣府看雙方聲勢浩大,卻裹足不前。

這次械鬥,前後經過三年,殺人毀莊,最後鍾、李戰敗,縣府才派兵逮捕李龍溪,將之就地正法。

廖雀也同遭追究,亦被處死刑。

  有句諺語說:「蔡抵蔡,神主摃摃破;陳抵陳,舉刀仔相殘」,有時遇到利害衝突時,即使是同姓宗親也會互鬥。

另外同業不同的團體也會械鬥,如1815年,台灣縣府城大西門外(今台南市西區水仙宮附近)的挑伕,因畫分地盤,包攬挑貨工作,互爭利益引發械鬥;1830年8月,噶瑪蘭地區的挑伕為爭生意,引發兩家伕行械鬥;同樣在宜蘭地區,同屬北管樂團的西皮、福祿,因唱腔風格不同也發生多次大大小小的械鬥,直到戰後仇恨方得稍解。

從這裡可以看出分類械鬥的類型真是不一而足。

  清代台灣社會的分類械鬥如此頻仍,有人以台灣俗話「台灣人放尿攪沙勿會結堆」,來表示台灣人不知團結。

然則當時的住民果真不知「團結」嗎?如果觀察爭鬥的雙方,其實可以發現他們各自的內部是相當團結的,原來,這不是「團結與否」的問題,而是「身分認同」的問題。

因為他們所認同的,僅限於自我族群、原鄉地緣、宗姓血緣,或地方村莊等而已,還沒有形成台灣的整體意識。

所以,以「台灣人放尿攪沙勿會結堆」來敘述他們,並不貼切,因為他們還未有「台灣人」的感覺。

  械鬥與民變都是造成清代社會不安的因素之一,與民變不同的是,民變是民對抗官,械鬥則是民與民之間互鬥。

但民變與械鬥並非全然互不相干,像是三大民變皆無不夾雜了大規模的械鬥在其中。

有趣的是,當械鬥發生之時,平時護佑己身的祖籍神,突然可以搖身變為「戰神」,形成信徒在人間鬥力,神明在天上鬥法的情形。

  大規模的分類械鬥過後,往往面臨的是社會的再整合,有些群體因而搬離原居地去尋求另外一個新天地,這類的群體流動可算是十分頻繁。

因此,有人解釋目前泉州人多分佈最好的濱海平原,漳州人多居於次好的內陸平原,客家人多分佈於較差的丘陵台地,是因為泉州人先來,漳州人次來,客家人最晚到之故;或是也有人認為泉州、漳州、客家人因為在大陸原鄉就分別住在海岸、內陸平原,及丘陵,因此他們渡台時,也依照大陸原鄉的生活方式在台居住。

這兩種說法,事實上都忽略了清代分類械鬥後社會再整合的一面。

  除了械鬥過後造成的群體流動之外,也有些弱勢群體,可能選擇留在原居地,久而久之,最後逐漸被強勢群體同化,而忘了自身的群體意識。

這樣的情形,如果是客家人被福佬人同化,一般稱之為「福佬客」;如果是福佬人被客家人同化,則可稱之為「客福佬」。

其中以前者的情形較為常見,像是現在的彰化、雲林一帶,就有很多的「福佬客」。

  清代台灣社會的分類械鬥,一直到末期才漸趨平息,械鬥平息的原因有以下數端:其一,漢移民的祖籍原鄉的認同在相傳數代之後必然逐漸淡化,誠如台灣俗諺說的:「金門不認同安,台灣不認唐山」,移民的後代不再是移民﹐而都逐漸本土化,使得械鬥的「分類」基礎逐漸模糊,對上一代或上兩代的恩怨漸漸淡化而不感興趣。

其二,新的移民不斷進入台灣,使得原先互相對立舊移民之間的衝突,因面對共同的挑戰而淡化,雖然也可能產生新舊移民之間的新對立,不過這種衝突,最後仍是以相同的模式趨於淡化。

或者因為新的統治者日本來了,也讓「分類」的雙方因共同面臨新的外來力量,產生相近或相同的命運共同感,而減少對立。

其三,到了日治時代,因為全島交通網絡的形成而逐漸產生全島一體的台灣意識,過去閩客漳泉的分類,縱使在一些人的心中仍有陰影,也很難浮出檯面形成械鬥,更何況日本近代式的政府組織、行政系統、司法機關,與警察機構的建立,豈能容許過去那些「仙拼仙,拼死猴齊天」的亂無章法的械鬥繼續存在下去? ●彈出的圖片在您切換視窗後會自動關閉● │上一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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