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彥文殺人辱屍案更二審改判無期徒刑- 寰宇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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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寰宇新聞網/綜合報導】凶嫌張彥文6年前因為不滿林姓女友要求分手,竟當街對她狂砍47刀致死,還親吻死者遺體並進行猥褻行為,一審判處無期徒刑,二審考量他已與死者家屬以1145萬元和解,依殺人、性侵等罪改判21年6月,最高院將其中判15年的殺人罪發回更審,更一審仍判15年,但最高院認為量刑理由空泛,再次發回更審;高院更二審今天(17日)宣判,認定張彥文預謀殺人,當街行凶並辱屍,手段十分凶殘,因此改判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可上訴。
而張彥文所犯另外2件強制性交、侮辱屍體罪,先前已合併判刑6年半定讞,並已入監服刑;另犯強制、恐嚇、侵入住宅等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