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品講習大哉問[澄清專區] - 桃園毒品危害防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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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我已經罰完錢了還要上課? 很多應受講習人都有這樣的疑問,其實是因為,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11-1條第2項規定,若遭警方查獲無正當理由持有或施用第三、四級毒品 ... 進入內容區塊 :::目前位置:首頁  > 三四級毒品危害講習  > 毒品講習大哉問[澄清專區] 小 中 大 share 毒品講習大哉問[澄清專區] 為什麼我已經上完課了還要罰錢?為什麼我已經罰完錢了還要上課? 很多應受講習人都有這樣的疑問,其實是因為,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11-1條第2項規定,若遭警方查獲無正當理由持有或施用第三、四級毒品者,就必須處以罰鍰及接受毒品危害講習。

 從法規中可以知道,只要被警方處以三、四級毒品之行政裁罰,就必須完成毒品講習課程並繳納罰鍰,而不是上課或繳錢選一個做就好。

最後更新日期:110-10-06 瀏覽人次:954 人 回上頁 回首頁 TOP 點選收合 中心介紹 簡介 組織架構 中心服務 關於毒品 依法定級別 相關法規 資源專區 藥癮戒治醫療資源 心理輔導諮詢單位 社會福利資源 法律諮詢服務 戒癮中途之家 就業服務 訊息廣場 最新消息 毒心事專欄 反毒資訊及文宣分享 活動花絮 影音專區 相關連結 常見問答 常見問答 志工園地 青年志工 毒防志工 志工園地簡介 三四級毒品危害講習 三四級毒品危害講習課程 三四級毒品危害講習請假 三四級毒品危害講習代訓 三四級毒品危害講習簡介 三四級毒品危害講習文宣 相關法規 三四級毒品危害講習線上課程 回到最上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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