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部科學工業園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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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南部以高科技產業為發展核心的科學園區。

位於臺南與高雄之間,包括臺南園區(1,038公頃)、高雄園區(571公頃)與高雄生物科技園區(8.5公頃) ... 南部科學工業園區臺灣南部以高科技產業為發展核心的科學園區。

位於臺南與高雄之間,包括臺南園區(1,038公頃)、高雄園區(571公頃)與高雄生物科技園區(8.5公頃)。

前兩者已發展成光電產業科技及12吋晶圓廠重鎮,成為影像顯示、資訊科技、電子業者良好的基地;後者則朝生物科技園區與研發中心的目標發展。

簡稱南科。

1993年行政院在「振興經濟方案」提出「增設南部科學工業園區」政策,1995年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簡稱國科會)開始籌設南部科學工業園區(即南科臺南園區一期,面積約400公頃),並配合園區開發時程及廠商建廠開工需要,於1997年7月設置臺南科學工業園區開發籌備處(2003年1月改制為南部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負責進行投資引進及辦理園區規畫與開發營運等相關業務,2004年奇美電子公司廠房動工。

當時適逢臺灣以薄膜電晶體液晶顯示器(TFT-LCD)液晶面板研製為主的光電產業快速擴充,對工業用地的需求殷切,臺南園區一期用地已不敷使用,行政院於2001年除核定臺南園區二期擴建計畫以外,同時將原臺糖公司計畫在高雄縣(註1)路竹地區開發之智慧型工業園區用地改為南科路竹園區(2004年7月更名為高雄園區)。

為配合國家「加強生物技術產業推動方案」及產業發展趨勢,行政院2004年5月選定高雄市楠梓區之行政院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所屬土地設置「高雄生物科技園區」,並由國科會依據「科學工業園區設置管理條例」開發營運,列為南科基地之一,2005年啟動「高雄生物科技園區籌設計畫」,2007年改朝民間開發方式辦理。

南科的設置與開發是伴隨著更大規模的土地開發案進行,1998年10月內政部同意臺南縣(註2)政府辦理「新訂臺南科學工業園區特定區計畫」,總計面積高達2,100公頃,1999年總面積更增加至3,282.9公頃,以專案讓售方式委由民間辦理區段徵收,是臺灣首度放寬區段徵收開發主體限制——從政府主導轉變成為民間主辦。

撰稿者:趙建雄最後修訂日期:98年0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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