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財產法院第一件關於植物品種權侵權案之判決- 聖島智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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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務新知 / 智財新知 / 2019年第2季  眾所皆知,台灣專利法規定植物不予專利保護。

但植物品種倘若屬於台灣農委會農糧署認可之類別,同時具備新穎性(novelty)、可區別性(distinctness) 、一致性(uniformity)、穩定性(stability)(後三者合稱DUS要件),不論是人工培育或基因轉殖而得,仍可依植物品種與種苗法(下稱植種法)申請品種權之保護。

不少國內外高經濟價值植物(例如,糧食作物或者觀賞植物)之新品種,已循此模式獲得保護。

  品種權申請案經公開並審查而被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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