訂定「都市計畫法桃園市施行細則」。 - 桃園市政府主管法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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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4 條住宅區為保護居住環境而劃定,不得為下列建築物及土地之使用: 一、第十六條規定限制之建築及使用。

二、使用電力及氣體燃料(使用動力不包括空氣 ...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現在位置: 最新訊息 最新訊息內容  友善列印 訂定「都市計畫法桃園市施行細則」。

主管機關: 桃園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發布機關: 桃園市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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