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秘台廳少家一字第1080009662號; 各地方(少年及家事)法院如認受保護處分少年有依 ... 視、會談輔導等資料,是否應定期送少年法庭法官核閱,並另立相關卷宗號數之疑義 ... 展開選單 臺北市法規查詢系統 全站查詢關鍵字欄位 搜尋 close 回首頁 最新訊息 法規類別 法規查詢 解釋令函 訴願決定書 草案預告 綜合查詢 相關網站 ::: alarm 回法務局首頁 網站導覽 ENGLISH 都市計畫書法規命令專區 SOP專區 logo下載 線上教學 小 中 大 ::: 首頁 法規資訊 相關解釋令函 法規資訊 keyboard_arrow_left 回上頁 中央法規相關解釋令函 法規類別 司法/刑事 名  稱 少年事件處理法 異動時間 中華民國94年5月18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09400072581號令修正公布第二十四條、第二十九條、第四十二條、第六十一條、第八十四條;刪除第六十八條條文 司法類 司法院秘書長108.06.14.秘台廳少家一字第1080016471號 少年事件處理法修正後,依現行第3條第2款1目至第4目事由移送或請求尚未終結事件之 處理方式 collections_bookmark 規範 collections_bookmark 規範 司法類 司法院秘書長108.04.09.秘台廳少家一字第1080009662號 各地方(少年及家事)法院如認受保護處分少年有依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20條第2項規定, 接受身心治療或輔導教育之必要者,應注意說明所示事項 collections_bookmark 規範 collections_bookmark 規範 司法類 司法院秘書長108.04.08.秘台廳少家一字第1080009560號 檢送司法院108年度「支援法院少年安置、處分或治療等經費」申請及結報說明 collections_bookmark 規範 collections_bookmark 規範 司法類 司法院秘書長108.03.25.秘台廳少家一字第1080004830號 警察機關移送少年事件時應使用之書類名稱疑義 collections_bookmark 規範 collections_bookmark 規範 司法類 司法院秘書長108.01.07.秘台廳少家一字第1080000820號 法院為拘束兒童及少年人身自由之處分時,除應斟酌法定要件及必要性外,亦應儘量尋求責 付或採行其他適當處置之可行性,以符比例原則,並將相關情形留存為案卷資料 collections_bookmark 規範 collections_bookmark 規範 司法類 司法院少年及家事廳107.12.18.廳少家一字第1070032820號 辦理少年事件紀錄塗銷時,應注意通知保有相關少年事件資料之毒品危害防制中心依法辦理 塗銷 collections_bookmark 規範 collections_bookmark 規範 司法類 司法院秘書長107.07.26.秘台廳少家一字第1070020753號 處理少年事件時,應注意並促請相關機關、團體及個人依法保護兒少隱私 collections_bookmark 規範 collections_bookmark 規範 司法類 司法院秘書長107.07.20.秘台廳少家一字第1070020309號 法院收容少年,如依具體個案處理需要,而認有禁止接見、通信、扣押受授書籍或其他物件 之必要時,應確實審查是否具法定限制原因及符合比例原則,並考量少年健全自我成長與親 情維繫等需求,審慎決定禁止或扣押之對象、範圍及期間 collections_bookmark 規範 collections_bookmark 規範 司法類 司法院秘書長107.07.05.秘台廳少家一字第1070016223號 所詢少年事件處理法第42條第1項第3款所定適當之福利或教養機構適用疑義 collections_bookmark 規範 collections_bookmark 規範 司法類 司法院少年及家事廳107.06.25.廳少家一字第1070015625號 有關對107年5月8日行政院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推動小組第2屆第5次會議請教育部盤 整觸法兒童收容處所相關資源決定之意見,涉及法院對兒童觸法行為之處理 collections_bookmark 規範 collections_bookmark 規範 司法類 司法院秘書長107.03.02.秘台廳少家一字第1070004009號 有關少年執行有期徒刑期間,相關訪視、會談輔導等資料,是否應定期送少年法庭法官核閱 ,並另立相關卷宗號數之疑義 collections_bookmark 規範 collections_bookmark 規範 司法類 司法院秘書長106.12.11.秘台廳少家一字第1060032559號 為提昇感化教育執行成效,法院將少年交付執行感化教育時,請一併提供感化教育處遇計畫 建議,並於執行期間加強探視 collections_bookmark 規範 collections_bookmark 規範 司法類 司法院少年及家事廳106.12.05.廳少家一字第1060030702號 有關南投縣政府106年6月16日府社工婦幼字第1060126029號函與少年事件處理法暨個人資 料保護法相關規定立法意旨之疑義 collections_bookmark 規範 collections_bookmark 規範 司法類 司法院秘書長106.11.06.秘台廳少家一字第1060029282號 為妥適照顧被收容兒少權益,請轉知所屬於收容兒少時,注意說明所示事項 collections_bookmark 規範 collections_bookmark 規範 司法類 司法院少年及家事廳106.10.30.廳少家一字第1060026969號 為維護少年權益,避免從勞保投保資料顯示其曾為少年事件之少年,請各少年調查(保護) 官協助轉知說明所示事項 collections_bookmark 規範 collections_bookmark 規範 司法類 司法院秘書長106.09.29.秘台廳少家一字第1060026177號 為協力防杜毒品危害,各地方(少年及家事)法院處理少年事件,如發現其他涉及毒品之不 法情事時,請轉知所屬注意依說明二辦理 collections_bookmark 規範 collections_bookmark 規範 司法類 法務部106.07.14.法檢字第10600089020號函 請督導所屬檢察官對於少年移送少年法院前之拘提及訊問事項 collections_bookmark 規範 collections_bookmark 規範 法務類 法務部106.07.14.法檢字第10600089020號 請督導所屬檢察官對於少年移送少年法院前之拘提及訊問事項 collections_bookmark 規範 collections_bookmark 規範 戶政類 內政部106.06.14.台內戶字第1060417723號 有關少年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判決確定,事後假釋交付保護管束,其刑期執行完畢日期資料 查詢案 collections_bookmark 規範 collections_bookmark 規範 司法類 司法院106.04.10.廳少家一字第1060009720號 有關少年前案資料塗銷之方式及範圍 collections_bookmark 規範 collections_bookmark 規範 法務類 法務部106.04.06.法律字第10603504060號 檢送法務部針對「擬修正民法第1050條及第1055條之1將父母親職教育原則納入兩願離婚及 裁判離婚子女監護酌定及改定之要件與增列親職教育原則」乙案之研析意見乙份 collections_bookmark 規範 collections_bookmark 規範 戶政類 內政部106.01.19.台內戶字第1050448159號函 有關未成年人於少年觀護所「收容」或「羈押」,有無姓名條例不得改名規定之適用 collections_bookmark 規範 collections_bookmark 規範 司法類 司法院少年及家事廳105.09.23.廳少家一字第1050024561號 法務部所屬各少年矯正機關之網站,均已提供每日在院收容人數,建請轉知所屬知悉,以供 業務參考 collections_bookmark 規範 collections_bookmark 規範 司法類 司法院秘書長105.09.01.秘臺廳少家一字第1050019440號 受保護處分少年依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20條第2項規定,應接受身心治療或輔導教育時,請 轉知所屬注意督促少年完成治療或輔導 collections_bookmark 規範 collections_bookmark 規範 司法類 司法院秘書長105.05.24.秘臺廳少家一字第1050013863號 除另有特別規定外,司法機關製作須公開之文書,應注意不得揭露足以識別少年刑事案件及 少年保護事件少年之身分資訊。

至已張貼之公告,如有揭露少年身分資訊之情形,則應即妥 適處理 collections_bookmark 規範 collections_bookmark 規範 司法類 司法院秘書長103.05.05.秘臺廳少家二字第1030009875號函 臺灣高雄少年及家事法院所詢「法院製作內含有未成年子女即兒童、少年權益事項之家事事 件裁判書,該裁判書應否公開及遮隱」等疑義 collections_bookmark 規範 collections_bookmark 規範 司法類 司法院秘書長102.07.30.秘臺廳少家二字第1020020173號 主旨:法院於辦理少年事件或家事事件,當事人或關係人如為聾、啞人或不通國語者,輔以 通譯協助訴訟程序之進行時,通譯應依法具結,以維當事人及關係人訴訟之權益,請 查照轉知。

collections_bookmark 規範 collections_bookmark 規範 社政類 內政部102.04.25.內授童字第1020840153號 主旨:本部「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以下簡稱兒少法)第53條通報篩檢分類分級處 理機制」訂於本(102)年5月1日起開始實施,請查照並轉知所屬。

collections_bookmark 規範 collections_bookmark 規範 司法類 司法院102.03.12.秘臺廳少家一字第1020006779號 主旨:檢送本院102年度「支援所屬機關少年安置、處分或治療等經費」申請及結報說明1 份,請查照。

collections_bookmark 規範 collections_bookmark 規範 司法類 司法院秘書長101.08.27.秘臺廳少家三字第1010023760號 主旨:為保障受法院調查或執行處分少年及家事事件當事人(含關係人)隱私權及個人資料 ,法院辦理法治教育、與民有約及其他關涉審判活動時,應注意相關法律規定,請  查照。

collections_bookmark 規範 collections_bookmark 規範 司法類 司法院秘書長100.06.03.秘臺廳少家一字第1000013716號 主旨:為對妨害性自主事件諭知保護處分少年強化其身心輔導機制,俾無縫接軌,以達防範 效果,請參照說明二辦理,請查照。

collections_bookmark 規範 collections_bookmark 規範 司法類 司法院秘書長100.05.03.秘台廳少家一字第1000010719號 受法院委託執行安置輔導處分之機構應遵循少年事件處理法第83條第1項及第83條之1第2 項規定,避免不當揭示被安置少年之資料,並將少年之前科紀予以塗銷,以保障被安置少年 隱私權益 collections_bookmark 規範 collections_bookmark 規範 司法類 司法院秘書長99.03.02.秘臺廳少家一字第0990004980號 提示各法院應注意遵守少年事件處理法調查不公開及保密之規定 collections_bookmark 規範 collections_bookmark 規範 司法類 司法院秘書長98.10.23.秘臺廳少家一字第980023277號 未滿7歲之兒童觸犯刑罰法律無需函送少年法院 collections_bookmark 規範 collections_bookmark 規範 司法類 司法院秘書長98.09.21.秘臺廳少家一字第980020076號 未滿7歲之兒童,尚非少年事件處理法第2條所稱之少年,倘有觸犯刑罰法律之行為, 如無其他法律特別規定,各警察機關辦理時,通案不予移送少年法庭審理 collections_bookmark 規範 collections_bookmark 規範 警政類 內政部警政署98.08.10.警署刑防字第0980013715號 有關查處未滿7歲之人有觸犯刑罰法律行為之案件 collections_bookmark 規範 collections_bookmark 規範 司法類 司法院秘書長98.08.05.秘臺廳少家一字第0980018475號 對於僅因逃學、逃家即予收容或交付感化教育之少年,各地方(少年)法院即時參照司法院 大法官釋字第664號解釋及少年及家事廳98年7月31日廳少家一字第0980018180號函 意旨,儘速妥適處理 collections_bookmark 規範 collections_bookmark 規範 司法類 司法院少年及家事廳98.07.31.廳少家一字第0980018180號 為維少年權益暨求時效,對於僅因逃學、逃家即予收容或交付感化教育之少年,請各地方( 少年)法院儘速參照司法院大法官釋字第664號解釋意旨,妥適處理 collections_bookmark 規範 collections_bookmark 規範 司法類 司法院秘書長98.07.22.秘臺廳少家一字第0980017340號 「少費」及「少法」案件,即少年法院(庭)所為命負擔教養費用及罰鍰之裁定,依法得為 民事強制執行名義,應於裁定確定後由法院逕送民事執行處執行,無另行分案之必要,已分 案者得予簽結 collections_bookmark 規範 collections_bookmark 規範 司法類 司法院秘書長98.06.23.秘臺廳少家一字第0980014811號 為妥適處理少年性侵害事件,臺灣高雄少年法院自民國97年3月起試辦「性侵害事件少年 輔導處遇之院內評估」,其所建構之性侵害事件少年社區輔導處遇機制暨資源連結方式極具 特色,期能降低少年再犯之危險性 collections_bookmark 規範 collections_bookmark 規範 司法類 司法院秘書長98.06.15.秘臺廳少家一字第0980014163號 受緩刑宣告之少年,於緩刑期滿而未經撤銷者,已屬無前科、視為未曾受各該宣告之狀態, 司法院建請國防部同意其報考軍事學校招生或召募志願士兵暨儲備士官,以勵自新 collections_bookmark 規範 collections_bookmark 規範 司法類 司法院秘書長98.06.10.秘臺廳少家二字第0980012210號 關於性侵害案件裁判書,為兼顧被害人資訊隱私保護及裁判書公開,司法院刻正研究簡易可 行之書記官檢視及遮隱足資識別被害人資訊之程式,屆時除少年事件部分外,均可上網供民 眾查詢或學術研究之用 collections_bookmark 規範 collections_bookmark 規範 司法類 司法院秘書長98.05.06.秘臺廳少家一字第0980010910號 民國98年3月5日修正之少年保護事件審理細則第9條第2項,已明定法院得指定公設辯護 人或律師輔佐少年,建請加強律師處理少年事件時所需之相關專業知能訓練,以維護少年權 益 collections_bookmark 規範 collections_bookmark 規範 司法類 司法院98.04.14.秘臺廳少家一字第0980007749號函 為了維護少年健康成長及防杜不當對待,少年觀護所主管機關應隨時注意收容場所環境及管 理方式,於每次提訊、督導或訪視時,能適時詢問少年生活、身體狀況及適應情形 collections_bookmark 規範 collections_bookmark 規範 司法類 司法院少年及家事廳98.03.18.廳少家一字第0980006548號 關於少年保護事件少年之收容,依據少年觀護所設置及實施通則第2條第2項規定,亦受各 地方(少年)法院督導,茲檢送相關問卷意見彙整表,請各院轉知所屬注意並為妥適之處理 collections_bookmark 規範 collections_bookmark 規範 司法類 司法院98.03.02.秘臺廳少家一字第0980005024號函 各法院依少年事件處理法第42條第1項第3 款規定,就裁定諭知交付安置少年於適當 福利或教養機構輔導,所自行編列之經費,如有不足,請依說明逐案申請 collections_bookmark 規範 collections_bookmark 規範 司法類 司法院秘書長98.02.16.秘臺廳少家一字第0980003794號 對於協尋少年,倘經尋獲時,得否適用刑事訴訟法「逮捕」、「搜索」等規定,宜由有關機 關酌處,於少年保護事件性質不相違反者,依少年事件處理法第24條規定準用之 collections_bookmark 規範 collections_bookmark 規範 教育類 教育部98.02.03.臺訓(三)字第0980014570號令 各地方政府應於98年3月10日前,將轄內具有依少年事件處理法裁定安置輔導或保護 管束兒童暨少年,其就讀之學校所需之特殊需求輔導經費情形,向教育部提報審核 collections_bookmark 規範 collections_bookmark 規範 司法類 司法院秘書長98.01.10.秘台廳少家一字第0970000957號 「收容」係拘束少年身體自由,將其置於一定處所之強制處分,對少年心理及名譽等人格權 造成重大影響,宜審慎為之;業經收容之少年,應注意不逾越法定期限,且對於收容必要性 持續加以評估,以期符合比例原則 collections_bookmark 規範 collections_bookmark 規範 司法類 司法院秘書長97.07.30.秘台廳少家一字第0970013200號 關於少年前科紀錄及有關資料,依少年事件處理法第83條及第83條之1第3項規定, 法院及任何機關均應予保密,因此,對於轉、入學前曾受法院裁定安置輔導之少年,學校無 權利知悉少年事件相關紀錄及資料 collections_bookmark 規範 collections_bookmark 規範 司法類 司法院秘書長97.06.10.秘臺廳少家一字第0970010936號 少年事件處理法第55條第3項及第55條之3規定之「留置觀察」,為社區式處遇之 一環,與保安處分或刑之執行有別,為兼顧少年人權及安全,除法官另有指示釋放時間者外 ,宜於期滿日當天17時前予以釋放 collections_bookmark 規範 collections_bookmark 規範 司法類 司法院秘書長97.04.29.秘臺廳少家一字第0970009515號 法院辦理與少年事件有關之機關函查及人民陳情時,宜注意少年事件處理法第83條及第83條 之1第3項規定,避免揭示足以識別少年身分之資訊,必要時以密件處理 collections_bookmark 規範 collections_bookmark 規範 司法類 司法院秘書長97.01.24.秘臺廳少家一字第0970002347號 少年之收容、羈押或留置觀察,依法應由少年觀護所辦理,為避免連江地區因無少年觀護所 而須跨海越區辦理,建請福建連江地方法院妥適處理少年收容事件,並儘速設置少年觀護所 collections_bookmark 規範 collections_bookmark 規範 司法類 司法院秘書長97.01.09.秘臺廳少家二字第0970000610號 法院網站上家事事件公示送達公告,未隱匿當事人及未成年子女之個人身分資訊,涉妨害個 人隱私等情,爰特提示各法院辦理裁判書文書之公示送達時,應注意避免揭露個人之身分資 料,並應隱匿依法不得揭露之資訊,已張貼之公告如有未隱匿相關資訊情形者,請儘速妥適 處理 collections_bookmark 規範 collections_bookmark 規範 司法類 司法院秘書長96.11.05.秘臺廳少家二字第0960021003號 少年如經依法安置,安置之機關(構)可得為現在保護少年之人,並得為少年法院法官或少 年調查官傳喚之對象。

至因違反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而在安置輔導中之個案,同時另 犯其他之罪,就何人陪同或護送少年接受調查部分,應由主管機關依職掌指派及安排 collections_bookmark 規範 collections_bookmark 規範 法務類 行政院96.10.16.院臺法字第0960045269號 「辦理冤獄賠償事件應行注意事項」修正部分規定 collections_bookmark 規範 collections_bookmark 規範 司法類 司法院秘書長96.06.23.秘台廳少家一字第0960010680號 少年事件處理法係法院處理少年事件之程序規範,少年調查官或少年保護官依該法所掌理之 職務,業務範疇及性質與一般社會工作未盡相同,該等人員得否具有社會工作師法所定之社 會工作實務經驗及業務年資,宜由內政部認定 collections_bookmark 規範 collections_bookmark 規範 司法類 司法院秘書長96.04.25.秘臺廳少家一字第0960006386號 請各地方(少年)法院清查95年度以前應辦理塗銷之少年刑事案件,包括檢察官起訴後由 刑事庭、簡易庭裁判之少年刑事案件,並將辦理情形於96年6月1日以前陳報 collections_bookmark 規範 collections_bookmark 規範 司法類 司法院秘書長96.04.02.秘臺廳少家一字第0960003367號 關於少年強制輔佐案件,目前各法院多由少年保護官充任少年之輔佐人,倘人力無法因應, 可轉介至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或其分會,由各該分會指派律師擔任少年之輔佐人 collections_bookmark 規範 collections_bookmark 規範 司法類 司法院秘書長96.04.02.秘臺廳少家一字第0960007165號 少年保護事件迥異於成年刑事案件,無勝訴、敗訴之考量,少年事件中輔佐人之角色亦與刑 事案件之辯護人不同。

對少年予以專業協助及輔佐,即為提供少年法律扶助之理由,遇有少 年強制輔佐案件申請法律扶助時,不宜以「顯無理由」拒絕接案,以符合少年保護之立法意 旨 collections_bookmark 規範 collections_bookmark 規範 司法類 司法院秘書長96.03.16.秘臺廳少家一字第0960005257號 民間團體接受行政機關委託,擬針對受保護處分少年進行問卷調查,應依少年事件處理法第 83條之1第3項規定,獲得少年法定代理人之同意,以求周全保護少年權利,並請逕洽各地 方(少年)法院協助辦理 collections_bookmark 規範 collections_bookmark 規範 司法類 司法院秘書長96.03.05.秘臺廳少家一字第0960004440號 研究生擬進行「母親監控、家庭依附與青少年偏差行為」研究之問卷調查,應依少年事件處 理法第83條之1第3項規定,獲得少年法定代理人之同意,以求周全保護少年權利,並請逕 洽各地方(少年)法院協助辦理 collections_bookmark 規範 collections_bookmark 規範 司法類 司法院95.11.02.院臺廳家二字第0950020473號 為維法制暨應受保密者之權益,各法院應注意提供予媒體或大眾之判決書,有無不得公開之 資訊並將該部分予以隱匿 collections_bookmark 規範 collections_bookmark 規範 司法類 司法院95.01.05.院臺廳刑一字第0950000528號 修正司法院檢查各級法院民刑事及行政訴訟業務實施要點 collections_bookmark 規範 collections_bookmark 規範 司法類 司法院94.10.20.院臺廳刑一字第0940022819號 修正司法院檢查各級法院民刑事業務實施要點第3點及附件 collections_bookmark 規範 collections_bookmark 規範 司法類 司法院94.05.23.院臺廳家一字第0940011106號 有關少年事件處理法第68條經立法刪除後,少年法院(庭)前依該條規定審理尚未終結之 案件處理說明 collections_bookmark 規範 collections_bookmark 規範 法務類 法務部93.06.24.法檢字第0930802241號 「檢察機關辦理刑事訴訟案件應行注意事項」全案修正條文,業經法務部於九十三年六月二 十三日以法令字第0九三0八0二一八六號令頒行,檢送該令影本及上揭注意事項條文各一 份 collections_bookmark 規範 collections_bookmark 規範 法務類 法務部92.01.06.法檢字第0920800035號 檢察機關辦理刑事訴訟案件應行注意事項 collections_bookmark 規範 collections_bookmark 規範 司法類 司法院秘書長90.4.4.(90)秘台廳民二字第05955號 少年法庭所為命負擔教養費用之裁定,得以民事強制執行名義,由少年法院囑託各該法院民 事執行處強制執行 collections_bookmark 規範 collections_bookmark 規範 法務類 法務部89.05.06.(89)法律字第011825號 關於就經常或重大違反道路交通處罰條例並積欠罰鍰者擬公告其姓名或名稱、違規情形及將 移送執行取得之債權憑證資料送交金融聯合徵信中心等,得否適用「電腦處理個人資料保護 法」規定與是否涉及民法及相關法令限制疑義 collections_bookmark 規範 collections_bookmark 規範 法務類 法務部88.04.30(88)法檢字第001400號 檢察、矯正機關與性侵害防治中心聯繫要點 collections_bookmark 規範 collections_bookmark 規範 教育類 教育部88.03.29.臺(八八)訓(二)字第88030579號函 請各級警政機關主動提供各級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或學校,學生校外偏差行為相關資訊 collections_bookmark 規範 collections_bookmark 規範 法務類 法務部86.12.02.(86)法矯字第000811號 依新修正少年事件處理法第五十六條規定,辦理感化教育之免除或停止執行事件,應向少年 法院聲請 collections_bookmark 規範 collections_bookmark 規範 法務類 法務部85.05.06.(85)法資字第10727號 少年受管訓處分或刑之宣告之前科資料,不得提供予司法、軍法、警政以外之機關、單位 collections_bookmark 規範 collections_bookmark 規範 戶政類 法務部82.06.22.(82)法律字第12754號 是否符合『五年以內未再受管訓處分或刑之宣告』之要件,戶政機關不宜逕行認定,自應將 改名核准案,通報原前科裁判機關 collections_bookmark 規範 collections_bookmark 規範 法務類 司法行政部65.12.16.(65)臺函刑字第11030號 關於保護管束之執行,已逾六個月,著有成效,認為無繼續執行之必要;或因事實上之原因 ,以不繼續執行為宜者 collections_bookmark 規範 collections_bookmark 規範 法務類 前司法行政部65.02.27.(66)臺函刑字第1600號 關於在少年事件處理法於修正後裁判時,應依刑法第2條第1項但書規定,適用最有利於行 為人之戡亂時期竊盜犯贓物犯保安處分條例第3條第1項之規定裁判 collections_bookmark 規範 collections_bookmark 規範 法務類 前司法行政部64.05.23.(64)函刑字第04501號 關於受處分人行蹤不明,得請有關機關協尋,除協尋原因消滅或已顯無必要者應即撤銷,自 應繼續協尋 collections_bookmark 規範 collections_bookmark 規範 法務類 前司法行政部64.05.23.(64)臺函刑字第04501號 關於受處分人行蹤不明,得請有關機關協尋,除協尋原因消滅或已顯無必要者應即撤銷,自 應繼續協尋 collections_bookmark 規範 collections_bookmark 規範 法務類 前司法行政部63.05.31.(63)臺函刑字第4486號 關於少年在保護管束之執行期間,足認為保護管束難收效果者,得以感化教育代之 collections_bookmark 規範 collections_bookmark 規範 法務類 前司法行政部63.03.14.(63)臺函監字第02234號 關於所受數感化教育之原因行為均發生在開始感化教育處分之執行以前,並已依少年事件處 理法第46條之規定後為處分之少年法庭定其應執行之處分為感化教育,自應僅執行該一感化 教其執行期間之計算,仍自最先執行之日起算 collections_bookmark 規範 collections_bookmark 規範 法務類 前司法行政部62.10.08.(62)臺函監字第10487號 經縮短刑期之受刑人如有外役監條例第14條之情事,其縮短之刑期應逐級級回復時,其累進 處遇之各級責任分數及所得之成績分數,亦應按照比例逐級回復 collections_bookmark 規範 collections_bookmark 規範 法務類 前司法行政部62.09.03.(62)臺函監字第09326號 關於「少年被告非有不得已之情形不得羈押」 collections_bookmark 規範 collections_bookmark 規範 法務類 前司法行政部62.03.20.(62)臺函刑字第2989號 關於少年刑事案件,經判處感化教育或保護管束代之,尚未執行或執行中另受有罪裁判確定 者,少年事件處理法並無得以裁定將原處分撤踃之規定 collections_bookmark 規範 collections_bookmark 規範 ::: 本月造訪人次 本月頁面瀏覽人次 總造訪人次(自93.07.26起) 頁面總瀏覽人次(自105.7.15起) 快速回到頁首按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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