館長開譙三字經「被判拘役58天」 吳宗憲:心如止水| 娛樂星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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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方佳琳/綜合報導「館長」陳之漢2018年8月時,因不滿吳宗憲對於網紅的言論,事後開直播飆罵吳「地下藝人總統」、「你什麼X」、「你吃X」、「連屁都不如」、「機X」等語,因而被吳宗憲提告妨害名譽,並求償100萬元。

多次開庭,雖然館長認罪,但吳宗憲無和解意願,今(3日)台北地方法院判決結果出爐,館長被依公然侮辱罪,判處拘役58天,如易科罰金,以1000元折算1日,緩刑2年,緩刑期間須付保護管束,另需向公庫支付10萬元,對此,吳宗憲也作出回應。

▲館長被依公然侮辱罪,判處拘役58天,得易科罰金。

(圖/翻攝自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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